债权人: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根据甲方与借款人_____________签订的骥德___年委托字第__号《委托担保合同》(下称委托合同)和甲方与银行(下称贷款人)签订的骥德___年保证字第__号《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作为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万元[( )___年借字第__号《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提供信用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借款人应向甲方提供反担保。乙方受借款人的委托并自愿为甲为的担保贷款债权提供保证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即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主合同约定的并由甲方提供信用担保的借款,数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二、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保证范围:
(一)甲方为借款人代位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息、罚息、借款人违约金及实现甲方和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借款人支付给甲方的代偿资金占用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债务为计算基数,从代偿后次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浮动50%计算。
(二)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等。担保费按实际担保期限、担保额及担保费率计算。
四、保证期间:自甲方承担代偿责任后次日起两年。
五、保证的方式: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六、特约事项:
(一)超出乙方保证范围、保证期间的款项,乙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与借款人、贷款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2、甲方与贷款人协商允许借款人转让债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3、甲方与贷款人协商允许借款人延长偿还期限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4、甲方与贷款人协商以“贷新还旧”的方式发放给借款人的贷款;
5、贷款逾期而甲方未按规定(贷款到期3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的。
(三)甲方代偿后(包括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而代偿的),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追索通知后15日内,应向甲方清偿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
(四)发生下列事项时,甲方应于事后十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1、甲方发生隶属关系变更、高层人事变动(董事长、总经理)、修改公司章程以及组织结构调整;
2、甲方经营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重大不利诉讼、仲裁事件;
3、甲方变更名称、住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
4、甲方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关闭、被宣告破产。
(五)甲方有以下行为,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的。
2、乙方注销营业执照、申请破产、申请歇业和关闭等行为。
3、乙方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其主要资产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
(六)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对其资金和财务状况的调查,按月及时向甲方提供财务报表及其它相关资料、信息,并保证上述文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七)本合同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主合同无效,甲方承担代偿责任后,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连带保证责任。上述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无效,若甲方和借款人有过错的,由甲方根据借款人及其自身过错承担代偿和承担自身相应的民事责任后,由乙方一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七、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应按上述担保贷款金额万元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某一条款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人民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应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借款人执一份,抄送贷款人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约地点: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_借款,经保证人保证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金额(大写)
用途
种类
利率
期限
年个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
分期提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金额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金额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和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均可直接从借款人或保证人帐户中扣收。
第三条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担保内容
1.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保证人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人和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时,保证人保证在接到贷款人书面索款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
4.保证人接受贷款人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应及时提供财会报表等资料。
5.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并须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7.保证人应予赔偿因自身过失而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性贷款帐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保证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______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性贷款的各项优惠;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保证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保证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第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证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
借款人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章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
贷款人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
(1) (2) (3)
保证人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保证人):_______公司名称:_______编码: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地址:_______账号:_______
乙方(债权人):________公司名称:________编码: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
为保障乙方与债务人(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所签订的编号为的《______》(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债权,甲方愿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 )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主债权的种类、金额和期限
1.1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乙方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交易所形成的债权,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种类为________,币种为________,本金额数额为(大写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保证担保的范围
2.1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第三条保证方式
3.1甲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主合同债务人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追偿,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清偿主债权。
3.2若除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外,主合同项下还存在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债务人向乙方提供物的担保)的,或乙方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业务逾期没得到保证,乙方有权选择优先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向甲方提出申请,终止协议(合同),甲方退还双方手续费。甲方对乙方承担的保证责任不受任何其他担保的影响,其保证责任的承担也不以乙方向其他任何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或进行诉讼仲裁强制执行为前提。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放弃、变更主合同债务人向其提供物的担保、变更担保的顺位,造成其在上述物的担保项下的优先受偿权益丧失或减少,甲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并不因之而免除或减少。
3.3若甲方为主合同项下部分债权提供担保,主债权获得任何部分清偿并不相应减轻或免除甲方的担保责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诺担保的数额范围内对主合同项下未偿还得余额承担担保责任。
第四条保证期间
4.1甲方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4.2前款所述“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之日。
4.3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保证期间为垫款之日起两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5.1甲方保证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单位,具有法律规定保证人资格和代为清偿能力,自愿承担并履行保证责任。
5.2甲方保证签订本合同已依照法律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得到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甲方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3甲方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对甲方及其资产有约束力的规定或约定,不违反任何甲方与他人签署的担保协议、其他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对甲方有约束力的文件、约定和承诺的内容。
5.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5.5甲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保证,并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偿义务。
5.6若本合同项下主合同为________,则甲方保证主合同债务人与承兑汇票的持票人、背书人或其他当事人发生的任何票据及非票据纠纷,均不影响甲方依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承担保证责任。
5.7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越自身担保能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担保。
5.8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应按乙方要求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检查、监督。
5.9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在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托管、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或兼并)、分立、产权有偿转让、合资(或合作)、减少注册资本,或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或撤销)、申请重整、和解和破产等经营方式、自身或法律地位发生变化的____日以前,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本合同项下全部保证责任。
5.10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在包括但不限于被宣布停业整顿、被宣布关闭、被宣布解散(撤销)、被申请重整、破产等自身和法律地位发生变化或其他任何足以危及自身正常经营、丧失担保能力的情况发生后的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5.11若甲方变更住所、名称、法定代表人,应在变更后____日内通知乙方。
第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6.1乙方有权随时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经营情况及资信情况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及其他资料。
6.2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主债权分次到期或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为依约还款的,乙方均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3若甲方为按约定履行本合同项下责任时,乙方对甲方应当支付的款项有权在甲方开立于。乙方在甲方账户中划收款项时,账户中的币种与主债权币种不同的,按划收当天乙方公布的牌价折算。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合同的生效
8.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的效力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则甲方对主合同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九条附则
9.1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9.2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9.3本合同项下采用□方式进行选项时,在□内打√表示该条款适用,打215;表示该条款不适用。
9.4本合同甲方份及方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9.5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乙方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 )
担保方:
乙方因温州强丰农贸综合批发市场项目需要向甲方租赁钢管、扣件、套管,顶丝、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租赁期从 年 月 日至 月 日,租赁数量钢管暂定 吨、扣件 万只、顶丝、 个。
2、租金为钢管 元/天.米(250米为1吨、 元/月.吨)、扣件(套管) 元/天.只(1000只/吨)(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如乙方要求开具的,税金 %由乙方承担),价格每年调整一次。租期每满一年按11个月结算租费。
3、租赁物根据乙方的正常施工需要陆续出租,乙方应提前五天书面通知甲方所需的钢管扣件的规格数量,否则甲方不承担材料供应不及时的责任。
4、乙方认可租赁物的质量符合工程要求。如有质量异议,应于租赁当日提出,否则,视为对质量无异议。施工前,乙方应检测甲方出租材料的性能,根据钢管扣件的性能制定脚手架的施工方案,并且乙方对脚手架工程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承担责任。
5、租赁物的使用地点温州强丰农贸综合批发市场。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使用地点或转让第三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租金的计算及支付:钢管扣件套管的租赁时间从乙方提货之日起计算至归还到甲方仓库之日(如1月1日提货,1月31日归还,则按31天计算租金).租金及费用每月对帐,按一季度支付70%。乙方逾期付款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如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乙方应在2个月内付清全部租费。
7、租赁物出租由装车费由,运费甲方承担 元/吨、其余由乙方承担。租赁物归还由乙方运到甲方仓库,运费甲方承担 元/吨、其余由乙方承担。归还卸车整理费吊装费 元/吨、扣件清理费 元/只、扣件少螺丝 元/套,由甲方承担。乙方在使用中不得锯断钢管,如锯断一处赔偿 20 元(6米钢管不能锯断)。归还数量与出租数量之差即为锯断数;钢管如弯曲,每处收调直费 1 元,由乙方承担,随租付一并支付。
甲方出租的钢管为未油漆钢管,如工程需油漆,油漆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担。
8、租赁物遗失、损坏,按赔偿时该租赁物的市场全新价格赔偿 (以杭州市建筑设备租赁商会提供的当月标准钢管扣件的参考价格计算)。
9、租赁期满,乙方应及时、完好地归还租赁物。
(1)甲方可收回租赁物、
(2)或者甲方可视为乙方继续不定期租赁、
(3)或者甲方可要求乙方折价归还(以杭州市建筑设备租赁商会提供的当月标准钢管扣件的参考价格计算,折价款付清前、乙方仍应支付租金)。无论甲方选择以上何种处理方法,乙方都应按本合同约定租金单价向甲方支付超期租金。
10、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包括各种费用等),逾期每日按付顺序为(1)违约金、(2)本合同的其他费用、(3)租金。乙方逾期付款超过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由 (包括但不限于签发收、发料单、对帐、付款、签订提货委托书、补充协议、确认书、承诺书以及本合同所及的任何事务),乙方不再另签授权书,该代表的行为即乙方的行为。
12、双方应依法全面履行本协议,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约定的除外),因故需要签订补充协议的,依法另立协议,补充协议效力优先于本协议。
13、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1)租赁物承担,乙方不承担租赁物在运输途中及使用期间的损环及灭失等责任。
(2)支模架的钢管可用10CM、20CM、30CM的套管。
(3)钢管:扣件的比例不能低于1吨:150只,否则按此比例计算扣件的租金。
(4)租期每满一年按11个月结算租费。
14、如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乙方单位注册地(东阳市)人民管辖,并且催讨租赁物及租金产生的律师费(按20xx浙江律师收费标准)由甲方承担。
15、担保方为承租方履行本协议的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为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后两年。
16、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壹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担保方: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编号:
甲方:
地址:
乙方:
Id号: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根据乙方的申请,甲方同意为乙方购买车辆:
型号(品牌规格):
发动机号:
正文框号:银行支行发放的银行按揭贷款(以下简称贷款银行)提供贷款履约担保,由甲方为乙方提供给贷款银行
担保贷款本金为人民币贷款期限月。(贷款利息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为准,如有波动应遵照执行),具体贷款事项和担保范围在乙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中约定(贷款合同号:)为准。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规定提供客观、真实、有效、合法的贷款
相关材料。
2.甲方的保证期在借款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时终止。
3.甲方提供的担保为连带保证。
4.在保证期内,甲方有权随时了解乙方的资产。如发现乙方有隐匿、转移或减少财产、与他人串通等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要求反担保,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赔偿责任的权利。
5.因乙方逾期未履行抵押还款义务,甲方有权接受贷款银行的委托进行追偿,并配合银行进行追偿。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提供客观、真实、有效、合法的贷款相关资料。
2.乙方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期限和金额履行还款义务,不得为逃避还款义务而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对所购车辆使用情况的调查,甲方有权在贷款银行查询乙方的所有贷款及还款情况;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标的物,否则对甲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1)贷款购买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2)贷款购买的车辆发生损坏、丢失等风险;
(3)乙方未能按期履行到期还款义务;
(4)因财产减少或者灭失而未履行到期还款义务的;
(5)对甲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6)乙方住所、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变更;
(7)重大诉讼或仲裁对贷款和担保有影响的;
(8)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本保函的情况。
5.乙方应按甲方向乙方担保的贷款金额的3%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并在银行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如银行贷款审批失败,甲方应根据收款凭证退还已支付的担保费)。
6.乙方按甲方担保贷款金额的3%标准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保证金由甲方代表乙方向贷款银行支付,乙方还清全部贷款后,银行按有关规定归还,并在银行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如银行贷款审批失败,甲方按规定退还已付保证金)。
7.乙方应按规定为所购车辆投保,投保险种包括:(1)交强险;(2)车辆损失险;(3)商业第三方责任保险(不低于30万);(4)盗窃救援;(5)自我膨胀(6)其他附加风险。
8.乙方投保车辆指定第一受益人为贷款银行,第二受益人为甲方..
9.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单方面取消、变更、暂停或中断保险,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乙方在此期间单方面取消、变更、暂停或中断保险,甲方有权代为办理相关保险工作,直至担保义务履行完毕,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车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10.车辆保险事故产生的保险金和赔偿金,除乙方按规定支付的赔偿金外,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妨碍贷款义务的履行。
11.如乙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月还款,导致甲方无法解除担保责任,甲方应自贷款到期之日起,在已支付的担保费之外(标准为已支付担保费的2倍)收取担保费。
12.如乙方因逾期付款而未履行还款或结算义务,甲方有权从乙方已付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如果担保金额低于本条第6款所列比例,乙方应立即补足差额。
13.乙方应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偿还贷款。如发生甲方的赔偿责任,乙方应在甲方清偿相应的还款义务后3日内付清甲方的赔偿金。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补偿金额10%的额外金额。
14.乙方在向贷款银行出具贷款承诺函后,不得单方面终止购车协议,否则应就由此给甲方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5.在贷款期间,乙方应自行妥善使用、管理和维护贷款车辆,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甲方与车辆责任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不会干预相关责任的发生,但影响贷款义务和担保的履行除外。
第三条:如乙方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任何义务,还应通过以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除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贷款金额的30%计算)外,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依据本合同获得的商业利益,并承担甲方为收回上述费用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查询费、律师费等)。
从上述乙方违约及甲方的损失和费用到实际支付给甲方之日,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四倍的附加利息。
第四条:双方特别约定,本协议中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各方可以订立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起诉。
第六条:双方同意将相关书面通知和法律文件发送至上述地址视为实际送达。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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