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协议书
许可人:商标使用_____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被许可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经甲方和乙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许可乙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的第__________号__________商标;
2.乙方应付给甲方许可使用报酬__________元,支付办法为__________;
3.甲方可以/不得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内在______地区使用或许可第三者使用上述注册商标;
4.甲方保证_______________;
5.乙方保证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副本送__________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章戳)乙方:_________________(章戳)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签章)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国际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协议书
合同编号:
甲方: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声明:
1.合同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2.合同双方均承诺自身符合法律对签约要求的强制性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手续。
鉴于:
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中国石化加油站特许经营合同》(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特许经营合同》项下的乙方加油站,可以有条件的使用中国石化的商标。
甲方经商标持有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的授权,通过与乙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再授权许可乙方在《特许经营合同》项下的乙方加油站中使用商标的具体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商标: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已注册的,商标注册号为1385942、1948353、1948357、________,类别为第37类、第__类的商标(具体内容见附件),及该商标包含文字、图案或组合。
2.特许经营站:依照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乙方已经履行了相应义务,应当获得特许经营权的加油站。
3.特有形象:任何表现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下属单位(本合同中统称中国石化),及其商品、服务和活动的特有公司标志、所有权标志、未注册标志、营业名称、服务名称、包装形状、颜色组合、标签款式、图案,以及能够被第三方认为与中国石化相关联的其他特有形象。
4.油品:汽油、柴油、煤油和润滑油。
第二条授权范围
甲方向乙方授予在____省境内的下述非独有的权利:
1.在特许经营站使用商标对该站经营的油品进行宣传,或者对特许加油站自身进行宣传。
2.在乙方参与的与特许经营站经营相关的活动中,使用和展示商标。
3.商标的使用期限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解除之日时止。期间如商标注册期限届满,由甲方负责办理商标续展。
第三条商标使用费
1.商标使用费按下列第__种方式收取:
(1)商标使用费为____元/年,乙方于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合同生效年度的商标使用费为____元,于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汇入甲方指定账户。逾期付款的,按_________________计算逾期利息。
(2)商标使用费根据上一年度特许加油站的销售额(乙方上一年度向所有客户开出上所列已付油品的总值)计算,具体比例为销售额的__%,但最低不得低于____元。乙方于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合同生效年度的商标使用费为____元,于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汇入甲方指定账户。逾期付款的,按_________________计算逾期利息。
2.自收到第一笔商标使用费起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与商标有关的标志图案样品,由乙方自行委托具有商标印制资格的单位印制,并自行承担有关费用。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特许经营站所经营的油品及提供的服务,应在任何时候都符合当时甲方规定或认可的质量、性能、规格与标准,遵守甲方关于商标管理的规章制度。
2.乙方不得任意改变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不得超越授权范围使用商标;使用商标的方式,不会损害商标和特有形象的独特性、有效性和声誉。
3.乙方不得以任何甲方认为有损于商标和特有形象的独特性、有效性和声誉的商业名称或标志来经营业务。
4.乙方在使用商标时,应标明自身或下属单位的名称,不得采取在自己或下属单位的商业名称使用商标或特有形象等任何可能导致乙方与中国石化相混淆的情形。
5.方授权代表有权在一切合理的时间为以下目的进入特许经营站:
(1)检查特许经营站的油品、服务和有关活动;
(2)检查商标使用、展示方式和相关情况;
甲方在行使上述权利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合理的样品,包括但不限于包装、广告、促销材料、标签和其他印刷品。
6.乙方一旦发现下述现象,应立即通知甲方:
(1)第三方侵犯或涉嫌侵犯商标和特有形象的权益;
(2)第三方注册与商标和特有形象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使用与商标和特有形象相同或近似的形象;
(3)其他乙方认为影响商标权益的行为。
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认为需要采取必要措施或行动的,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行采取有关行动。
7.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再授权给任何第三方行使。
8.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上述约定的情形的,有权要求乙方纠正。
9.在甲方合法拥有商标再授权权利的情形下,无须就乙方行使本合同赋予的权利而发生的法律纠纷承担任何责任。若甲方因乙方行使本合同赋予的权利而遭受第三方的索赔,相关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0.双方应对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经营情况和信息予以保密。本项义务不以本合同解除而免除。
第五条授权终止的情形
1.发生下列情形的,甲方可立即向乙方发出通知,终止商标的授权使用:
(1)乙方失去《特许经营合同》赋予的特许经营资格;
(2)逾期支付商标使用费,超过____日;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经甲方发出通知要求纠正____日内仍未予以纠正;乙方违反上述约定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不经通知要求纠正,直接终止授权;
(4)乙方不当经营被有关部门查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给甲方的财产、声誉造成损失;
(5)乙方不再经营与商标有关的业务;
(6)乙方进入清算。
2.乙方在使用商标的过程中,因本条第1款的情形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本合同因到期或因本条第1款的情形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拆除经营设施上的商标或特有形象标志,停止使用任何带有商标或特有形象的商品、包装、广告、促销材料、标签和其他印刷品。
第六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行为”是指国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实施的强制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拆迁、征收、禁令,以及其他本合同当事方无法控制的且对合同履行有实质性影响的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或行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或行为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3.发生不可抗力或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或行为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发生不可抗力或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或行为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因不可抗力或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附则
1.本合同为双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的附件,随《特许经营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而生效、变更和终止。
2.甲方可授权(指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____石油分公司行使本合同中甲方权利和义务。
3.本合同未尽事宜,适用《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
4.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
送达时间以下列规定为准:
(1)专人交付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邮递以邮政部门可以证明的收到日视为送达之日;
(3)传真以顺利发出当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之日。
5.除国家法律本身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无追溯力。本合同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进行修改与补充,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经双方签字同意后执行。
6.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交甲方所在地人民解决/___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书对双方具有终局效力。
7.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乙方各执__份。本合同采用中文和____文字书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同文字的文本内容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另由甲方将合同副本报工商部门和商标管理部门备案。
(签字盖章页)
甲方(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方担保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国际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协议书
商标使用许可协议书
许可人: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被许可人: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第一条 授权范围
1.甲方将已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登记的第 类商标(注册号: )许可乙方使用在其门市和生产的 产品包装上。
2.商标标识:(另附页)
3.许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4.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 。
5.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行业内 [MW1] 许可使用。合同存续期间,不在 行业同类产品上,授权其他生产厂家使用甲方的第 类商标。
6.许可乙方在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资料上使用的说明文字:
(1) ;
(2) ;
(3) 。
第二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向甲方交纳 万元人民币作为商标使用费。
2.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后 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于甲方。
甲方的开户行: ;开户名: ;开户账号: 。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甲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
4.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乙方必须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乙方的企业名称和产地。
6.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 [MW2] 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续费备案,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
7.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门市和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以及在本合同中许可乙方在其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材料中所规定的文字,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已生产未销售的,在合同终止前两个月乙方应列明详细的产品和数量清单交与甲方。
8.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有权利监督乙方产品质量,乙方有责任将包装设计文稿交给甲方审核备案,以免出现与法律相违背的情况。
9.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和包装。是在法律许可下的合法授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应当强调,双方都是法人,各自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法律责任均不得涉及对方;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法律纠纷和责任,也均不能构成对各方的法律连带责任。
第三条 生效与终止
双方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上签字、盖章后本合同生效。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期限到期没有续签合同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之后,其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并构成对甲方声誉的严重损害的,本合同终止,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甲方有权追偿。
第四条 交易程序
1.双方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年 月 日到 商标代理公司做备案书,根据中国的法规由商标代理机构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
2.代理机构将双方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后,甲方所承担义务的全部完成。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对甲方商标的使用不能超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规定的商标类别、商品种类、商标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条件。
2.乙方只限于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和门市上使用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
3.乙方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前必须全部付清所有商标使用费,不得以各种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许可合同的存续期间,不能单方面终止乙方的商标使用权(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件”的条款除外)。
4.双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金额为
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管辖和保护。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对合同有争议需要修改,必须经过双方一致同意,签署书面合同报原备案商标局受理方可生效。
2.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义务, 或严重违反合同的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守约方得到赔偿后合同可继续履行。
3.如合同争议不能达成共识,可以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由该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条例》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签订之日起 个月内,由甲方将合同副本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由乙方将合同副本交送注册地工商局存查。
附件:
附件一:商标标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国际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协议书
甲方(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_____名称、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许可乙方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的第____号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付给甲方许可使用报酬____元,支付办法为____;
第五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合同发生争议,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
1.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向_____________人民起诉。
本合同一式____份,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有效,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_____局:
____________厂(公司)注册的第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证的影印件/复印件附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许可________?厂(公司)使用。经双方协议,签订_____使用许可合同,请予备案。
许可使用的_____:(贴_____图样,并由注册人骑缝盖章)
许可使用的商品:____________
许可使用期限:____________
具体使用许可条件,见所附的许可合同副本。
许可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被许可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