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现委托 代为处理以下第 项事务相关事宜,所产生相关法律责任由委托人自行负责。
一、档案托管
二、档案转出
三、申领调档函
四、代写个人声明(此项必选)
委托人签字、按手印:
受托人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注:1.该委托书为办事本人亲笔书写并按手印有效;
2.该委托书中所指“委托人”为办事本人,“受委托人”为代办人,请准确填写,否则无效,受委托人办事时须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3.委托书须完整、准确填写,若因填写不实信息或未完整、准确填写的,造成无法办理的,办理机构概不负责;
4.选填代办事宜时,可根据委托的实际情况进行多项选择(注意第四项为必选项),请务必完整选择,若要求办理机构办理该委托书中所列之外的事宜,办理机构有权拒绝受理;
5.受委托人应熟知委托人办理事宜的所有情况,若受委托人不能准确表述情况而造成办理机构无法办理的,由委托人自行负责;
6.委托书如有造假行为一律由委托人本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委托书是否有效的解释权归办理机构--宿松县劳动就业管理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