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地改造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维护甲乙双方利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施工范围及内容
1、工程地点:天津市蓟县邦均镇京秦高速2标项目部驻地 2、根据《天津市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对项目驻地进行改造,施工内容包括院落及围墙的改造、地面硬化、材料库房及试验室的改造、排水系统修建等项目(具体施工项目见工程项目清单)。
二、工程期限
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工程合同总价款为 元(大写:壹拾捌万柒仟贰佰柒拾元整)。 以上费用为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项目的全部费用,由乙方包干使用。除上述费用外,甲方不再负责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乙方施工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年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正式票据。
四、甲乙双方责任及义务
1、施工前甲方负责给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及施工标准,乙方严格
按照技术交底及相关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
2、甲方负责质量监督工作,确保乙方按要求进行施工。 3、甲方有权合理调动乙方现有机械、物资和人员,进行合理施工。
4、乙方负责组织施工所需的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并提供各种工具及所需材料,资源配置满足施工要求。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满足甲方提出的技术、质量、安全、工期及文明施工的各项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负责。
6、乙方应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发生纠纷时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施工过程中发生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或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的情况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返工,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仍不按照要求进行施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乙方逾期交工,甲方按500元/天标准收取违约金。 3、乙方完工后,经甲方验收不达标,乙方需按要求进行返工,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天津市铁路运输起诉。
七、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自行废止。
八、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附件:工程项目清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