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文件
建质监[2O07]54号
郝恩海签发
关于颁发实施《建设工程冬期施工十项禁令》的
通 知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市冬期施工工程规模扩大,混凝土受冻、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外墙保温板老化等质量问题目益突显,为进一步加强冬期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管,贯彻落实市建委《关于加强我市冬季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质安[2007]1255号),杜绝冬期施工质量隐患,确保建筑结构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制定了《建设工程冬期施工十项禁令》,现予以颁发。请各有关单位严格遵守“禁令”,各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大对冬期施工工程质量的巡查、检查力度,凡发现违反“禁令”违规施工的,一律停工,并依法进行查处。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建设工程冬期施工十项禁令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二00七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
建设工程冬期施工十项禁令
一、严禁不按审查合格的冬期施工专项方案和《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施工。
二、严禁雨、雪及大风等恶劣天气浇筑混凝土,冬施期间浇筑成型的每批混凝土应进行混凝土强度实体检测。
三、严禁环境温度低于0℃承重砌体砌筑,冬施期间砌筑的承重砌体应进行砂浆强度实体检测。
四、严禁钢结构工程室外防火、防腐涂刷和无防护遮蔽措施钢结构及钢筋焊接施工。
五、严禁冷粘法防水卷材铺贴及无机、水溶性有机防水涂料涂刷施工。 六、严禁化学植筋、化学后置锚栓施工。
七、严禁幕墙、门窗工程室外打胶及发泡施工。
八、严禁外墙外保温粘、喷、抹施工,冬施前施工安装的外墙保温板应封闭严密,不得裸露、甩口。
九、严禁外檐湿作业施工。
十、严禁道路工程基层及沥青混凝土面层铺装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