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纪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公司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现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原则
1、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组织统一领导,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的局面。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2、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做到“一岗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加强业务管理和行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
1、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本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监督本公司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严格管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防上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和不廉洁问题。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不准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及时发现和解决管辖范围内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纠正本公司不正之风。
3、根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意见》,继续加强对采购物品的专项整治工作,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的国家工作人员和非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继续完善公司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加强对招标采购过程中的监管。
5、坚持民主集中制度,完善“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工作原则,防止重大决策失误;坚持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逐步推行领导干部向职工述学述职述廉制度;认真执行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公司中层干部,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6、加强部门经济责任审计,健全内审机构,做到离任审计规范化、在职审计制度化、审计结果运用科学化,把住国有资产管理处置中的环节,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
7、认真履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及信访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计划生育责任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等所赋予的职责,防止发生重大问题。进一步完善企业公开制度。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
公司对本公司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若履行职责不力,在管辖范围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根据《中国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法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1、公司出现重大经济损失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恶性事件的;
2、公司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没有及时予以纠正的;
3、私设‘小金库”或违反规定发放奖金,铺张浪费、花钱大手大脚造成恶劣影响的;
4、公司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在公司企业经营中收受红包和 “回扣’的;
5、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或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
6、公司党员干部或职工参与的;
7、公司党员干部或职工利用上班时间和单位办公设备进行股票、证券、基金交易的;
8、公司党员干部或职工违反有关公务用车规定的;
9、公司领导干部配偶、子女或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获取非法利益的;
10、公司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教育管理不力,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的;
11、公司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不力;导致重大工作失误或发生越级集体上访的。
具有上述及《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之情形并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督
1、公司要定期分析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并作为每半年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之一,会后及时向县委作书面汇报。
2、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党内、党外监督,重视纪检信访工作,组织党内、党外群众座谈会,征求对干部廉洁自律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
3、公司将结合半年、年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年终奖惩挂钩,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树先、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