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逻管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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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规范安全巡逻工作,防止治安及各类事件的发生,维护园区安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服务区域安全巡逻的相关工作。 3.0工作职责
3.1 秩序维护部负责人负责监督、抽查本部门员工对物业服务区域安全巡逻管理的操作行为,并组织安排相关工作内容。
3.2秩序维护部领班负责按照相关工作内容组织人员并予以实施,监督、检查人员操作的规范性。
3.3秩序维护员按照上级领导安排的相关工作内容进行具体实施。 4.0操作规程 4.1巡逻频率
4.1.1秩序维护部分为日勤、夜勤两个班组: — 日勤巡逻时间为:08:30-17:00 — 夜勤巡逻时间为:17:00-08:00
— 消防、装修安全巡逻时间为:08:00-18:00与管家部协同完成。 4.1.2具体巡逻时间24小时内不少于8次: — 日勤巡逻时间为:08:30-10:00;
10:30-11:30; 13:30-15:00; 15:30-17:00。
日勤在有效的时间内完场固定路线的巡更打点工作,同时根据巡逻检查内容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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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进行巡视并如实填报《巡视记录表》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当值领班进行跟踪处理。
— 夜勤巡逻时间为:18:30-20:00 21:00-23:00 01:00-03:00 04:00-06:00
夜间巡逻在固定时间内可调整巡逻的起止时间,做到夜间巡逻的不固定性,将巡逻过程中,据巡逻检查内容要求进行巡视并如实填报《巡视记录表》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当值领班进行跟踪处理。
— 消防、装修安全巡逻时间为:08:00-18:00与管家部协同完成,依照装修管理手册规定事项进行安全巡查。
4.1.3具体巡逻时间可根据常规物业服务需求进行有效调整。
4.1.4 领班每日不少于两次全面的巡逻检查,将巡逻中发现的问题对照《巡视记录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跟踪处理。
4.1.5 主任定期及不定期进行抽查,一般情况下每周不少于一次全面检查,将巡逻中发现问题的后续跟踪处理情况进行复核,并以一周为周期查看巡逻打点记录,对违规操作人员查明原因进行处罚。
4.1.6品质管理部不定期进行抽检,抽检发现问题转达部门第一责任人处理。 4.2巡逻要求及方法
4.2.1巡逻人员需根据规定的巡逻路线逐项检查,严禁抽查、漏查。 4.2.2消防安全、装修巡逻严格按照装修户数逐户进行检查,时间控制在3分钟/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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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公共区域巡逻过程中,应多看、多听、多嗅,以确保完成巡视工作任务。
4.2.4巡逻形式以步行为主,每次巡逻必须按时巡逻采取打卡形式双向进行,遇特殊情况可采用其它巡逻方式进行。
4.2.5巡逻人员在巡逻中所发现的问题需详细记录在《巡视记录表》中。 4.2.6 如属本部门责任范围所产生的不合格或能够及时规劝\\阻止\\处理的,由巡逻人员及时更正处理,较严重问题,报告主任/领班处理;
4.2.7如属其它部门责任范围所产生的不合格或自行不能规劝\\阻止\\处理的,由巡逻人员及时通知相应责任部门处理,较严重问题报告主任/领班转呈相应部门处理;
4.2.8 主任/领班每日收集当班《巡视记录表》,将当班已解决的问题填写在“备注”栏中,未解决的问题记录在《领班值班记录表》中,转呈下一班跟进。 4.3治安巡逻的主要内容
4.3.1 检查园区内治安、防盗、防火、水浸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及时上报。
4.3.2检查园区内是否有违章停车、违章行驶等现象。
4.3.3巡查园区内各个重点部位、治安死角等,发现有可疑人员应前往盘问,检查证件,必要时检查其所带物品。
4.3.4检查园区内是否有流动推销人员、闲杂人员、行为不雅等人员,有应劝其离开辖区或采取相应的处理。
4.3.5检查园区内是否有违章施工、装修、在室外动工、搭建和牵拉电线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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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巡查园区是否有乱堆放装修垃圾、生活垃圾和高空抛物等的现象。 4.3.7 巡查园区内是否有人践踏草地或在草地上踢球或破环,占用草地或在草地、树枝上挂晒衣物的现象。
4.3.8检查园区内道路\\广场等相关设施(如广场砖、花槽边、路边栏杆等)、路灯、污雨水盖等设施有无损坏。
4.3.9检查各类标识(路牌、幢号、各种告示牌、路面交通标识),是否完好、齐全、干净。
4.3.10同时协助区域管家助理做好其它巡查工作。
4.3.11以上事项当值人员能及时处理的需立即处理,若无法处理需联系当值领班,与相关部门产生联系的需以《内部联络单》形式告知相关部门;发现任何突发事件需按照《突发事件处理流程》操作并做好沟通和记录工作。 4.4消防安全、装修巡逻主要内容
4.4.1 检查各装修户是否办理装修申请并批发装修许可证,装修人员是否办理有效装修施工证件。
4.4.2检查装修许可证时间是否过期,是否有按规定时间施工,制造噪音。 4.4.3检查是否有乱拉电线,超负荷用电;是否擅自改动燃气线路,安装燃气用具。
4.4.4检查是否有随意改变窗台、窗框、玻璃、阳台、护栏、门窗颜色,随意改变阳台功能、封闭阳台,安装防盗网等。 4.4.5 检查是否有擅自动火作业。
4.4.6 检查装修垃圾是否乱堆乱放,是否有利用公共部位、场地加工装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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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 检查装修单元是否合理配置灭火器。 4.4.8 未经许可是否有明火作业。 4.4.9 是否有随意改装智能化系统。
4.4.10同时协助区域管家助理做好其它巡查工作。
4.4.11以上事项当值人员能及时处理的需立即处理,若无法处理需联系当值领班,与相关部门产生联系的需以《内部联络单》形式告知相关部门;发现任何突发事件需按照《突发事件处理流程》操作并做好沟通和记录工作。 5.0支持文件
5.1《巡视记录表》——WKYJ-YK-QC-Z-09-R01 5.2《领班值班记录表》——WKYJ-YK-QC-Z-10-R01 5.3《内部联络单》——WKYJ-YK-QC-G-06-R01
名称 编制
作业指导文件 巡逻管理操作规程 更改 审核 编号 版本 A/0 第5页共5页 批准 生效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