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公共财产安全,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成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幼儿园都要成立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管理和应急办事机构。
1、组长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处置安全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安全工作重大事宜。
2、副组长负责安全管理工作预案和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及时处理突发安全事故,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
3、领导小组成员要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检查和落实,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具体负责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和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和报告,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畅通。
4、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将上级指令按时传达到有关单位和部门,并及时上报各种安全信息。
二、制定并执行中小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制定并不断完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在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时,要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如果遇到突发安全事故,要沉着应对,首先确保在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并及时上报区教育局和有关部门。
学校领导和教职工获讯后,要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维护秩序、抢险求助,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5、学校组织开展大型集体活动,必须提前逐级向上报告,并提出包括活动目的、活动内容、安全防范措施等在内的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6、处理件,要做到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师生、控制事态、及时报告、消除不良影响。
7、处理火灾、交通等突发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报警,随后向上级领导和管理部门汇报,并组织人员到事发现场,协助开展抢险救助工作。
8、处理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第一接警人员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接到报告的领导在立即赶赴现场的同时,及时报告区教育局和卫生防疫部门。到场人员要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人员名单,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救治。
9、处理师生意外伤害事故时,第一发现人员要及时告知班主任,班主任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积极联系学生家长和亲属,并及时护送受伤者到校医务室或就近医院诊治。
三、切实加强中小学安全宣传教育
安全工作重在预防,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是防范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学校对全体师生,班主任对本班级学生要加强安全教育。安全宣传教育应纳入学校和班级常规工作之中。
10、学校要有计划地做好领导干部和安全员的专业培训工作,安排相关人员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活动,切实做到持证上岗。
11、运用广播、校报、宣传栏和校园网等载体,通过召开报告会和主题班(队)会、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等形式,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12、积极开展安全知识征文、演讲、竞赛活动,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13、在开展普法教育活动的过程中,要大力普及安全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依法做好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理。
14、聘请司法、消防、交警、卫生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给师生专题讲授安全知识,提高自护自救、预防事故等安全技能。
15、定期开展模拟预防事故演习,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注重对新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16、学校要做好师生安全知识教育的资料积累,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台帐的记录和安全工作档案的建设与管理。
17、学校各职能部门和班主任都要重视师生的安全活动记录,尤其是对违纪学生、后进学生、心理不健康学生的行为,要如实、详细地进行记录,以便备查取证。
四、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18、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学校要建立健全各种值班制度,每天都有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离岗,对进出人员严加控制,并做好登记手续,严禁外来车辆随意进入校园;保持值班室整洁有序、通讯畅通,做好交和值班记录,把好校园安全第一关。
19、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安全管理、交通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用电安全管理、校园治安管理和安全工作责任追究等各项管理制度,重要部位要配备齐全相应的消防器材,并保持性能良好有效,存放位置合理,对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等危险物品要单独存放保管,按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实行特殊管理,建立兼职安全工作应急队伍,定期进行安全训练演习,全面抓好人防、技防和物防。
20、严格执行信息保送制度。学校内发生师生伤亡事故和重大财产安全事故,必须如实及时上报教育和安全主管部门,不得隐瞒不报、慌报或者拖延迟报。上报事故内容必须详细,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原因和处置情况等。
21、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安全工作,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校长负总责。副校长及中层干部是其分管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级安全管理,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课堂安全管理,上课教师是第一责任人。学校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必须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执行处罚决定。学校安全工作实行“首遇责任制”,
即教职工在遇到学校安全事故时,应当首先采用果断措施,处置突发事件,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管理部门,否则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