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松江生态产业有限公司
车辆安全驾驶协议书
甲方:天津市松江生态产业有限公司
乙方: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单位及部门 职务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所有的用于公务的汽车:
品牌 型号 牌照号 品牌 型号 牌照号 品牌 型号 牌照号 的使用、安全驾驶、事故责任承担等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 甲方责任:
1、 甲方对公务车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派专人管理,有权全面检查
车质、车况、车容、车貌,要求并协助乙方及时排除事故隐患,负责公务车的维修、检验、清洁等工作的监察;
2、 甲方负责对公务车进行定期保养,每周检查一次车辆使用情况;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必须持有合格有效的驾驶执照;
2、 乙方有义务做好公务车的日常维护,随时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 3、 乙方未经甲方车辆负责人允许,不得将公务车辆借予非甲方人
员使用,不得擅自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
4、 乙方于驾驶公务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
油、刹车、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时,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否则乙方承担因此而引发的不良后果;
5、 乙方应将公务车停放在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的位置; 6、 乙方应爱护公物车,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及时将公务
车清洗干净、
7、 乙方应每天记录公务车行驶日志(包括日公里数、加油记录、
存车地点及费用);
8、 乙方驾驶公务车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交通法律法规和规则,因
乙方无证驾驶、违法违规等而发生交通事故或意外事故,因此所造成的包括但不仅限于被相关部门罚款、公务车车辆损坏、人员伤亡等一切责任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记过或免职处分;
9、 《公务车车辆情况明细表》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
效力;
10、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办公室留存一份; 1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