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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房日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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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房日常管理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按照锅炉房的人员配备,分别规定锅炉房安全技术负责人、班(组)长、司炉工、维修工、水质化验人员等职责范围和任务要求。

1、锅炉房安全技术负责人岗位制

1)认真贯彻执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及时传达上级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有关安全的指令和文件。 2)组织安排有关司炉人员、水质化验人员等参加培训考核和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学习活动。

3)主持和参与制订锅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等,对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制度应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

4)参与锅炉定期检验、安全附件检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改造、设备更新等的计划或方案的制订及审核,并组织实施。 5)负责办理锅炉房图纸审批、安装审批、修理改造方案审批、使用登记、变更、报废等手续,建立锅炉有关资料档案。

6)每周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锅炉房现场工作情况以及锅炉运行情况进行一次现场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以备上级部门检查。 7)参加劳动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每年组织的锅炉房评比检查活动。

8)参加锅炉及燃料系统安装或处理、改造后的水压试验、气密试验、调试及总体验收工作。

9)及时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如本人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汇报。 10)及时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及检验单位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况,参与锅炉事故的调查分析。 11)及时制止任何违章违纪行为,并对有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2、司炉班(组)长岗位责任制

1)负责各项锅炉房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对锅炉安全、经济、文明运行有直接责任。

2)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掌握各部门的生产和生活用气情况,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供汽。 3)做好司炉人员、水质化验人员思想工作,狠抓劳动纪律,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4)做好锅炉房和燃料贮运、输送系统的安全保卫和环境卫生工作。

5)加强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对本人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锅炉房安全技术负责人汇报。

3、司炉工人岗位责任制

1) 热爱本职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负责,精心操作,对当班锅炉安全运行负责。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准撤离工作岗位,不准睡觉,不准喝酒、长时间与人聊天、打电话、看书报或做与锅炉安全运行无关的工作。

3)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安全附件以及燃料、除尘、供汽、供水等系统的维护保养工作,巡回检查设备运行情况,确保当班锅炉运行和正常供汽。 4)认真参加上级安排的各项业务学习和考核,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能够正确地应付和处理各种紧急、突发情况。 5)做好锅炉房的清洁卫生和安全保卫工作,保持文明生产。

6)认真及时地填写锅炉运行纪录,做到内容真实、字迹端正清晰。对当班发现的问题,除及时处理外,还应向下一班司炉人员做详细交待。 7)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

8)当锅炉发生重大事故时,应如实将当班锅炉运行及操作情况向事故调查组汇报,不得伪造现场,不得反映不真实的情况。

4、锅炉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1) 经常检查锅炉运行情况,做好附件、辅机等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抢修。 2) 及时补充和保管好维修工具和锅炉维修备用零部件及有关材料。 3) 协助进行锅炉检验、重大修理、安装调试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5、水处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1) 严格执行国家的锅炉水质标准和劳动部颁发的《锅炉水处理管理规则》及有关法规对所取水、汽样品的真实性、代表性以及分析数据的准确性、

可靠性负责。

2)及时准确地对锅水、软水、原水、蒸汽品质进行化验分析,正确填写水处理设备运行记录和化验分析记录。 3)正确并及时进行水处理设备的操作及水质化验工作,根据水质化验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4)根据锅炉水质的分析结果和锅炉状况,正确指导排污和停炉保养等工作,协助搞好文明生产。 5)协助和做好锅炉水处理设备、水质化验设备、水处理药剂的维护保养及采购等工作。

6)在本单位锅炉定期停炉检验及检修时,应到现场了解锅内结垢及腐蚀情况,认真做好必要的记录及水垢、腐蚀产物的收集和分析工作,提出进一 步提高水处理效果的措施。有关记录和分析资料应存入锅炉技术档案。

7)遵守劳动纪律,拒绝执行不利于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有权向上级领导和劳动部门反映锅炉水质及水处理情况。

锅炉使用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把锅炉房的安全管理列入议事日程,严格按照条件选调司炉人员,水处理人员以及锅炉负责人。要加强对司炉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技术教育,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定期研究并及时解决锅炉安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要定期开展锅炉及燃料贮存输送系统安全大检查。锅炉发生事故时,要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认真组织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

二、锅炉及其辅机的操作规程

锅炉操作规程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锅炉投入运行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

1)锅炉使用许可证、司炉工操作证等证件是否有效齐全,锅炉房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2)点火前,锅炉内、外部检查。包括内、外部附件是否完好和牢固,炉内如有积油、杂物是否清理干净,燃烧设备是否完好等;有关水泵、风机、

安全附件、贮油罐、日用油箱、加热器、油泵、油过滤器、输及附件是否正常;压力表、温度表和给水的自动控制、燃油自动控制、燃烧调节自动控制、锅炉启动、停止的程序控制、自动排污控制等系统是否灵敏可靠,并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锅炉房通道、进风口等是否畅通。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点火操作。

2、点火操作步骤和方法

按照锅炉制造厂家提供的锅炉使用说明书制订操作程序。

由于燃油(气)锅炉有关发生燃气泄漏或燃烧室内积聚可燃气体的可能性,为防止锅炉点火时爆炸,故特别强调锅炉点火前对燃烧室及烟火管、

烟道进行通风,排除积聚的可燃气体,如点火不着,应查明原因,并经过再次通风后,才能重新点火。点火时,司炉人员要加强对燃烧状况的监视。

3、升压操作步骤和方法

燃油(气)锅炉一般均具有根据蒸汽压力的大小实行分段调节的燃烧调节自动控制系统,预先根据需要将控制系统调至设定的压力值上,锅炉燃烧系统则在蒸汽压力的设定上、下值及时调整燃烧状态,使燃烧负荷与用气负荷相匹配。上述调节控制系统正常运行的关键装置是压力比例调节器、电动比例执行器(伺服电机)和燃油线性调节阀等,加强这些装置的检验对保证锅炉升压安全是十分重要的。

在锅炉正常升压过程中,应冲洗水位表和压力的存水弯管,检查各连接部分有无渗漏,检查排污阀是否关闭,且有无泄漏。 在锅炉安装或检修后点火升压时,应按照在用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的要求对锅炉进行检查,检查重点为:

1)校验安全阀的始启压力、回座压力。必要时,在使用前也可将安全阀拆下送校验单位试验和调试,并加铅封。 2) 检查水位表指示是否清晰,两侧水位表指示是否一致;汽、水旋塞处有无渗漏现象。 3) 压力表的指示是否正确。

4) 高低水位报警装置和低水位连锁保护装置运作是否灵敏、可靠。 5) 超压报警和超压连锁保护装置运作是否灵敏、可靠。 6) 熄火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7) 排污阀是否渗漏。

4、供汽操作步骤和方法

为了防止锅炉在供气送气时发生水击事故,应在送气前进行暖管工作,暖管操作程序如下: 1) 开启管道上的疏水阀,排除管道内的冷凝水。

2) 缓慢开启主汽阀或主汽阀的旁通阀进行暖管,暖管需要的时间对于小型工业锅炉一般为半小时,对管道长、管径大以及环境气温低时,要适当延

长。暖管时,如管道发生震动或水击,应立即关闭主汽阀,加强疏水,待震动消除后,再慢慢开启主汽阀,继续进行暖管。 3) 缓慢开启分气缸进气阀,使管道气压与分气缸气压相等,同时注意排除冷凝水。

4) 当排出干燥蒸汽后,关闭所有疏水阀,打开主汽阀进行供气。各蒸汽阀全开后均应回转半圈,防止汽阀因热膨胀被卡住。

对有省煤器、过热器、热力除氧器等的锅炉,还应注意开启有关阀门,保证锅炉正常运转。

5、锅炉运行管理

燃油(气)锅炉运行时,司炉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火焰的颜色、火焰中心位置及火焰长短等,及时对燃烧器的油压、油量、风量等进行调节,使燃烧处于最佳状态。 2)锅炉的水位表每班冲洗一次;安全阀每月至少排气试验一次;备用给水泵每周试启动一次。 3)根据锅炉水质化验情况,做好锅炉的定期排污工作。

4)做好每班、每日、每周、每月以至每季的锅炉运行工况及设备状况记录。这些记录包括:锅炉和附属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检查记录;交记录;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设备保养检修记录;单位主管领导和锅炉房负责人检查记录;锅炉事故记录等。

由于燃油(气)锅炉具有自动化程度高、监控方式多种多样、锅炉结构复杂等特点,一点锅炉生产厂家也根据所提供的产品特性,为用户提供锅炉运行及保养记录表。这些表针对性强,对提高司炉人员管理水平,保证锅炉安全运行有很大帮助。

6、正常停炉和紧急停炉的操作

如果有两台或两台以上的锅炉并列运行,在锅炉正常停炉时要注意解列。 当锅炉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 1) 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最低可见边缘。

2) 不断加大向锅炉给水及采取其它措施时,锅炉水位仍然下降。 3) 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虽然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4) 锅炉给水系统失效。

5) 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6) 设置在气室间的压力表全部失效。 7) 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8) 燃烧器及供油系统损坏。

9) 其它危及锅炉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等。

在处理紧急停炉时,应首先停止供油和送风,停止燃烧器运行,然后关闭主蒸汽阀。如果事故属超压性质,应开启放空阀或安全阀排汽降压。如果遇到严重缺水事故,停炉后应让锅炉自然冷却,严禁向锅炉给水。紧急停炉后,应立即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 锅炉辅机操作规程包括日用油箱、油泵、油过滤器、油加热器、给水泵、风机等的操作方法、步骤及安全要求等。

三、巡回检查制度

使用锅炉的单位应对锅炉房安全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单位主管领导应对锅炉房工作每月做一次现场检查,锅炉房管理人员应每周做一次现场检查, 当班司炉工每小时至少对锅炉设备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及查出问题和处理情况应填入检查记录表或运行记录表。

单位主管领导或锅炉房管理人员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锅炉使用证、司炉人员持证情况,当班人员劳动纪律,各种记录齐全完好,压力表、水位计、安全阀等附件是否灵敏、可靠清晰,排污阀及其它阀门灵敏无泄漏,安全保护、自控系统正常可靠,燃烧工况及油耗,风机、水泵、油泵等附件完好,水处理设备正常,各种管道、分汽缸等无泄漏及保温完好,锅炉维修保养良好,供油系统正常,供汽是否满足需要,电气设施安全状况,现场保卫工作,消防设施、文明卫生状况,上次检查中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

当班操作人员应按每个锅炉房的具体布局定出巡回检查路线,做到既方便又不至于漏检。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燃烧系统及燃烧工况,分汽缸、蒸汽管道及其附件,水位、气压、气温、电流、电压、油压、油温等是否在规定范围内,安全附件、保护装置、自控系统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渗漏、无漏水、漏气声,各阀门启闭灵活,各转动机械润滑正常,防护罩齐全,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畅通,烟道通畅,炉内烟火管通畅等。

四、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锅炉设备维护保养主要分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维护保养两大部分。维护保养的范围包括锅炉本体,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及管道、阀门,附属设备等。 日常维护保养可与每班的巡回检查及日常维修相结合。定期维护保养包括下列内容:

1) 仪表、安全附件的定期校验,如压力表每半年检验一次,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

2) 易损零部件的定期调校或更换,如燃烧器喷油嘴、光电管、油过滤器的滤网、点火电极、给水泵逆止阀、水泵隔膜片等的定期更换。 3) 烟火管、烟室的定期清灰疏通;机械转动部件的清洗加油或更换机油;防腐及保温材料的定期维护或更换等。 4) 定期内部及外部检验和水压、气密试验。 5) 大、中、小维修计划安排及主要检修内容。

对锅炉非承压部件的日常修理,应做好修理记录。锅炉受压元件大处理方案要按修理等级分别报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批。

五、交制度

交制度一般分为锅炉操作人员和水处理人员两部分,交制度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人员应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工作服更换等前的准备工作,并详细了解上班锅炉的运行情况。 2)者应提前做好交接准备工作,保持锅炉水位、压力以及其它方面均正常,并做好清洁工作。

3)交工作应在锅炉运行现场进行,对交接锅炉运行情况及发现的缺陷,安全附件和附属设备情况,阀门开关及供汽情况,燃料质量和存量,水处理情况,工具设备等,人员应引导人员逐项共同核查。如果当班发生事故,且尚未处理完毕,人员应交待清楚后方可离去。

4)在交时,如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5)“五交”和“交” “五交”是:

1) 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正常。 2) 锅炉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3) 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 运行记录齐全、正确、备件、工具、用具齐全无损坏。 5) 锅炉房整洁,达到文明生产。 “交”是:

1)不交给喝醉酒或有重病不宜担任的司炉人员。 2) 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

3) 人员未到时,不交给其他非正式司炉人员。 4) 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时不交。 5) 锅炉压力、水位、温度或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6) 交时,人员应将有关运行及供汽等方面的通知和指令告知人员,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应认真记入运行记录和交记录并签字。

交完成后发现的设备运行问题,原则上由者负责。

六、水质管理制度

按《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锅炉水处理管理规则》规定,锅炉应有水处理措施,锅炉水质应符合GB1576《低压锅炉水质》要求,锅炉使用单位一般应设专职或兼职的锅炉水质化验员,水处理人员应经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燃油(气)锅炉受热面的蒸发强度高,对水质要求更为严格,因此必须安装水处理设备。对蒸发量大于或等于6t/h的,还应配备给水除氧设备。无论采用哪一种水处理方法,均应对水质进行控制和定期进行水质分析。水质控制项目和指标主要依据水质处理方法和锅炉的形式规格来确定。

要按规定认真、及时、清晰、完整地做好水质化验记录,并将记录数据保存一年以上。

七、清洁卫生制度

清洁卫生制度应包括锅炉及附属设备,锅炉房内、外包干负责地段的清洁卫生。

对锅炉房内的操作台、水位表、压力表、风机、给水及水处理设备、锅炉平台、炉顶等,以及供油系统、锅炉房内各部位的文明卫生工作提出每班、 每周、每日的具体要求和人员分工。

燃油(气)锅炉房清洁文明的关键是及时消除跑、冒、滴、漏。要杜绝一切漏油、漏气、漏烟、漏水现象,为文明生产创造良好条件。

八、安全保卫制度

锅炉房是每一个锅炉使用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重点,为确保安全,防止发生事故,应制订严格的安全保卫制度。 1)非本岗位操作人员不得擅自入内;外来参观学习人员需经厂保安部门和锅炉房管理人员同意。 2)当班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脱岗、睡岗或误操作,无证人员不得操作。

3)锅炉运行时,锅炉房出入口和通道应保持畅通,大门不准上锁或闩死;氧气瓶、乙炔钢瓶等危险品不得摆在锅炉房内,如必需放置,应向有关部门办妥手续,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4)使用液化石油气点火的,气瓶应放置在专门的房间内,输送液化石油气的管道不宜采用橡胶软管。要经常检查油料输送管的静电跨接是否完好。 5)检修用的汽油、机油、油漆等易燃品及带油脂的棉纱等物品,不准在锅炉房内任意乱丢乱放,堆放地点应远离火源。

6)锅炉房内电线不能乱拉乱接,在高温处和接触油品处的电线应加套管。经常检查燃料供应系统,不得有泄漏现象。采用燃气锅炉时,锅炉房内照明及电器开关宜采用防爆型。

7)保持消防器材、设施齐全完好。燃油锅炉应备有消防灭火砂及二氧化碳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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