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刀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医师值班、交制度

医师值班、交制度

来源:刀刀网
医师值班、交制度 1、为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进行,各科室必须建立和完善值班、交制度。 2、各科室值班、排班工作由住院总医师(或科秘书)负责。科室排班可以周安排,也可以月安排。排班表一式两份,一份留科室,一份送医务部。值班人员一经确认,无特殊情况、未经许可不准个人私自换班。

3、值班医师必须具备注册执业医师条件和胜任本职工作能力。在读研究生、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规范化培训医师、见习医师、实习医师不得值班。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进修医师必须经所在科室试用考核合格后,由科主任审签后报医务部审核,获得阶段性处方权后方可值班。

4、临床科室值班原则上应实行三线医师负责制,不具备条件的科室可以实行二线医师负责制。一线值班医师由住院医师(或总住院医师)或以上资格人员担任,二线值班医师由主治医师或以上资格人员担任,三线值班医师由主任、副主任医师资格人员担任。一线和二线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三线医师实行听班制,但必须去向明确、通讯畅通。

5、医技科室根据科室情况安排值班人员。人员配备、开展工作应满足临床需要,医师、技师分别值班,疑难报告有上级医师审核。

6、值班医(技)师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因手术、急会诊等工作需要离开病区,应向其他值班医师和值班护士交代去向,以保证联络。三线值班医师实行听班制度,但必须方位明确、通讯畅通、随请随到。

7、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可在正常班下班前一小时用膳,但必须在正常班下班前15分钟到达病区,接受各医疗组交办的医疗工作,危重病人、当日术后病人必须进行床边。值班技师应对设备情况与正常班人员进行交接。人员

未及时到岗,人员不准离开岗位,应将情况报告科主任,等待人员到位后方可离开病区。

8、值班医师在值班期间进行的医疗处置工作必须及时做好医疗文录,值班情况按规定扼要记入交本,各级值班人员在当日记录上签字确认,次晨早会上进行集体。值班技师应将设备运行情况记录签字后进行集体。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gamedaodao.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