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设备检修标准制度规定移动变电站用开关 6.1.4.1 外壳
6.1.4.1.1 矿用隔爆型高压真空配电装置(开关)及矿用隔爆型低压保护箱(开关)的外壳其结合部的隔爆性能必须符合本规范8.4.1.1b的有关规定。
6.1.4.1.2 外壳内部清洁,无污物,无锈蚀,观察孔玻璃完好、清晰。
6.1.4.2 矿用隔爆型高压真空配电装置(开关)
6.1.4.2.1 导线连接紧固,防松装置齐全完好。支持绝缘子及气缸绝缘子无裂纹及放电痕迹。
6.1.4.2.2 刀闸及消弧触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刀闸及消弧触头接触良好,接触面积不小于总面积的80%。合闸后,闸刀插入静触头深度为16±2mm,接触压力为1.45±0.15MPa。接触电阻不大于100μΩ;
2 动消弧触头顶端烧损长度不大于2mm;
3 分闸时主触头先分,在开距大于15mm后,消弧触头再分离;分闸后,闸刀与静触头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50mm; 4 三相刀闸及消弧触头合闸不同期性不大于3mm;
5 负荷开关分、合闸速度:消弧触头刚分速度:4±0.5m/s刚合速度3+l m/s。
6.1.4.3 低压馈电开关
6.1.4.3.1 导线连接紧固,固定接头需镀锡或银,导电回路电阻值应
小于300μΩ。
6.1.4.3.2 开关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触头接触良好,磨损厚度大于原设计尺寸1/3时必须更换,更换触头材质符合厂家技术文件要求;
2 触头接触终压力为1.4~1.8MPa,触头开距为18mm,超行程4~4.5mm,三相接触不同期性≤0.5mm; 3 消弧装置完好无损,栅片无灼伤缺片。
6.1.4.3.3 真空开关按本规范6.1.3有关规定执行。 6.1.4.3.4 互感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压互感器,其比差值不超过±1%,角差值不超过±40分; 2 电流互感器在额定电流时,比差不超过1%,角差不超过60分。 6.1.4.3.5 保护装置齐全完整动作灵敏可靠,其整定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失压保护,当电压在额定电压85%时应可靠吸合;电压在额定电压70~35%时应释放;
2 过电流保护,当电流在额定电流3~10倍时,动作时间为0.2~0.4s;
3 漏电保护,动作时间不大于0.2s。
漏电动作值整定:1140 V单相20kΩ;660V单相11kΩ。漏电闭锁电阻值大于或等于1.5倍漏电动作电阻值。 6.1.4.4 操作机构
6.1.4.4.1 高压负荷开关机构动作灵活可靠,无刮卡现象,传动机
构有适当润滑。合、分闸指示正确,刚分、刚合速度调整螺钉完整有效。辅助轴凸轮与跳闸板距离应在1~1.5mm范围。
分闸缓冲器工作可靠,合闸位置符合规定。分闸缓冲器固定牢靠,缓冲器应采用HT-50机械油,油量适当。
6.1.4.4.2 馈电开关只有在高压开关合闸后才能合闸,合闸时手柄旋向逆时针方向120°储能,继续顺时针方向旋转到原来位置,即合闸,此时馈电开关信号灯,黄灯灭,绿灯亮。 6.1.4.5 馈电开关信号显示
6.1.4.5.1 馈电开关手柄分、合状态在同一位置,其分、合闸状态的信号灯显示为:黄灯显示分闸,绿灯显示合闸,当产生过流跳闸时亮红灯。
6.1.4.5.2 检漏状态信号灯当检漏装置处于闭锁状态时黄灯亮;检漏装置投入正常运行时绿灯亮;当馈电开关负荷侧有漏电故障时,红灯亮。
6.1.4.6 联锁机构
6.1.4.6.1 高、低压开关的联锁机构齐全完整,高、低负荷应有联锁及急停按钮,应符合本规范2.2.10.1的规定。
6.1.4.6.2 高、低压开关间电气联锁应保证移动变电站的停送电操作程序,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供电时:先合高压开关,后合低压开关。 断电时:先分低压开关,后断高压开关。 6.1.4.7 电缆连接器及接线
6.1.4.7.1 电缆连接器必须零部件齐全完整,固定牢靠。各插头表面光洁、接触良好,拔插力不小于30N。
6.1.4.7.2 连接器至开关间的橡胶绝缘连线绝缘良好,绝缘线与外壳间须有6mm以上的电气间隙,沿橡套线表面的绝缘漏电距离应大于200mm(即高压带电导体对地和高压带电导体相间,沿橡套电缆的绝缘漏电距离)。 6.1.4.8 试验
高压开关本体应能承受23kV、开关总体组装后应能承受19kV、低压开关应能承受5kV的工频耐压试验,1min无击穿及闪络现象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