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个人提取审批及单位人员变更办理指南
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2015年12月12日
事项名称 提取审批、单位人员变更 法定期限 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 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3个工作日 事项类别 办理对象 行政许可 职工个人及单位负责办理公积金业务人员 不收费 办理条件 1、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令第350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条件。 2、各单位人员新增、调出、调入、封存等业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令第350号)第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1、《陆河县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规定的资料。2、单位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办理法律依据 所需资料 务人员填写《陆河县住房公积金汇缴人数或金额变更登记表》 窗口办理流程 单位或个人提交申请资料—后台人员审核—领导审批—领取审批表 网上办理流程 暂无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1:30、14:30-17:00;星期五8:3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陆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办事窗口 地址 联系电话 交通指引 备注 填表人:叶秋燕 审核人:赖志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