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刀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来源:刀刀网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1. 医院所使用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由设备科统一集中采购,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不得从非法渠道购进无菌医疗器械。

2. 采购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必须从取得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医疗器械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许可批件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进口的一次性导管等无菌医疗用品应具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3. 每次采购,采购部门必须严格进行质量验收,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账号应与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相一致,并检查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日期及产品标示和失效期等中文标识。不得采购、使用无《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无医疗器械产品合格证的无菌器械。

4. 医院保管部门专人负责建立登记账册,记录每次定货与到货的时间、生产厂家、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产品批号、消毒或灭菌日期、失效期、出厂日期、卫生许可证号、供需双方经办人姓名等。

5. 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货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壁≥5cm;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科室。

6. 科室使用前应检查小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有无不洁净等。不得使用小包装已破损、标示不清、

过期、已淘汰的无菌器械。

7. 使用时若发生热源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和医疗设备科。

8. 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待退、换货物、不合格物品应存放,并明显标识。

9.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使用后,必须进行消毒、毁形,使其零部件不再具有使用功能,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好记录,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10. 每次采购时必须验证并索取《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及《检验报告》等,

并归档保存备查。

11. 职责。

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必须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和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

12. 自处理。

发现不合格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及时报告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擅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gamedaodao.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