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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县志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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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县志相关内容

修志是鉴古烛今,有利治平,功在当代,惠及子孙的大事。历代统治阶级都十分重视地方志书的编纂,把地方志看成是“资政”、“辅治”之书,即所谓“治天下者以史为鉴,治郡国者以志为鉴”。他们编纂地方志的目的在于“资治牧民”,是为其阶级统治服务的;今天,我们编纂社会主义新县志,目的也很明确,不是要“牧民”,而是要“利民”,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泗县历史上曾多次编纂志书,现存的有:《虹县志》清康熙十一年(1672)本,2卷4册,主修人知县龚起;《泗州志》,成书于康熙二十七年,16卷6册,主修人莫之翰;《泗虹合志》,19卷8册,光绪十四年(1888)成书,主修人知州方瑞兰,编纂江殿、许湘甲;《泗县志略》1册,24年(1934)石印本,专员兼鲁佩璋主修,王汾纂;《泗县考古录》1册,26年许鸿盘撰写的抄本;《泗县乡土志》1册,年间手抄本,撰稿人贺占鸿。其中以《泗虹合志》为最好。它是安徽省唯一的一部合志,也是全国少数合志中较好的一部,编纂颇有特色。但仍不可避免地带有思想局限。

新编《泗县志》以马列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为准绳,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如实地反映泗县的经济、政治、文化各方面的历史和现状。编纂工作自始至终都充分重视志书的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有机结合,力争编成一部体例完备,资料翔实,文笔凝炼,地方特色和时代特色突出的新县志。

新编《泗县志》取平列分目体,以事标目,一志一章,记、志、传、图、表、录综合

表述,相辅相成。全书除序、凡例、概述、行政区划图、大事记外,共分33章。第一章《地理》,包括自然地理、经济地理、行政区划沿革、古今灾异等。第二至三十章,是志书的主体部分,对泗县经济、政治、文化等建设事业的发展脉络、兴衰状况,本着详今略古的原则,建国前的简记,建国后的详述,特别着重反映中国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方面所取得的辉煌成就。第三十一章《人物》,重点记载民主时期以来的先辈、烈士、先进人物和爱国志士,以达到“反映历史,服务现实,振奋精神”的目的。同时也为若干反动人物立传,揭露其丑恶面貌和反动本质,用以昭诫后人。第三十二章《社会》,记录了泗县人民的衣食住行、社会陋习、宗教信仰、婚姻家庭、方言谚语等。第三十三章《附录》,凡不便归类或不必另立章节而有存史价值的资料,统编入其中,包括文献、杂辑、名人题咏等。卷首中的大事记,记录了泗县从有史可查之时起直到1985年的大事、要事,以反映泗县人民的生产活动和政治斗争为重点。

新编《泗县志》的编纂工作,是在人手少,任务重,经费紧缩的情况下开始的。编委和全体编修人员,包括应聘参加编纂工作的离退休老教师,在县委和县的领导与支持下,在老顾问们的亲切关怀下,在省和地区地方志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在方志学有关专家的热情帮助下,团结一致,刻苦钻研,辛勤笔耕。经过四年努力,一部新型的《泗县志》终于问世了。这是上下努力,八方支援的结晶。它将为各级领导了解县情、运筹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起到很好的参谋作用。但这并不意味着新编《泗县志》已完美无缺了,缺点错误仍在所难免,殷切希望各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学者和所有关心爱护本志书的同志予以批评指正。

泗县地处淮北平原东部,为安徽省东北边缘县,位于北纬33°16′~33°46′,东经117°40′~118°10°′。原始社会晚期,境内就有人类生活。县城西南约20公里佘家台,有新石器时代遗址,属龙山文化。古为淮夷地,又称九夷。三代尧封禹为夏伯,在此建邑,名夏丘(邑治遗址在今县城东南1里许),属徐州。商沿夏制。周时属青州,春秋时,初属

宋,宋灭属楚。秦始皇统一中国,属薛郡。后在潼城(今泗县的潼城)增设僮县,与夏丘境属泗水郡。西汉置夏丘县,属沛郡。东汉时,属下邳国。北周改夏丘为晋陵县,后与朱沛郡的高平县并置泗州。隋开皇十八年(598)复夏丘县,属泗州。

唐武德四年(621),置虹县(治今五河县境)。六年废夏丘入虹。之后,虹县移治夏丘,属仁州。贞观八年(634),废仁州,虹县属泗州。元和四年(809)改属宿州。大(太)和四年(830),废宿州,复属泗州。后复置宿州,治于虹,虹县再属宿州。

五代时沿唐制。

宋元七年(1092),虹县属淮南路。绍兴九年(1139),改属淮东路泗州。十一年属南京路泗州。建炎后没于金,虹县仍属南京路泗州。

元置行省、路(府)、军(州)、县4级建制,虹县初属河南江北行中(尚)书省(又称河南行省)淮安府泗州,继属江北淮东道。至正二十七年(1367),改属临濠府泗州。

明洪武六年(1373)九月,泗州改属中立府。七年八月属凤阳府。

清初沿明制,后实行省、道、府(直隶州)、县4级制。

顺治二年(15),虹县属江南省凤阳府泗州。康熙六年(1667),江南省分置安徽省。雍正三年(1725),泗州升为直隶州。乾隆四十二年(1777)迁州治于虹,并虹县入泗州,虹县降称虹乡。

元年(1912)4月废州制,改称泗县,直属安徽省。3年6月,安徽省设3道,泗县属淮泗道。21年10月废道,泗县为安徽省第七区首席县,治泗城。后改行行政督察

专员制,泗县属第六区,专员公署暨泗县治泗城。

27年11月7日,日本侵略军小川部侵占泗县城,六区专员公署暨泗县先后迁治郑集、双沟、管镇等处。29年3月,中国党组织接管国民在皖东北政权,建立抗日民主。同年10月,撤销泗县建制,以泗县为中心,结合邻县。成立泗东、泗南、泗宿、泗北、泗五灵凤5个办事处。30年4月起,办事处先后撤并为泗南(治今江苏省泗洪县双沟、罗冈一带)、泗宿(治今泗洪县臧桥)、泗五灵凤(治今五河县申集)、(治今泗县黄圩区三侯家)3个边区县,次年春增设泗灵睢县均属苏皖边区行政公署。泗县沦陷区的伪政权,先是维持会,后为县,治泗城,先后属苏淮特区和淮海省。34年8月日本投降,汪伪泗县亡。9月,抗日民主撤销边区县,恢复泗县建制,属苏皖边区淮北地区第七专区。专员公署、地委暨泗县治泗县城。

35年7月,国民军进占泗县,泗县人民民主东撤,国民在泗主政。改属安徽省第四行政督察区。36年11月后,复建人民民主,先后恢复原4个边区县制,属苏皖边区淮北地区第七专区,县均驻农村,无一定地点。37年5月起属豫皖苏边区江淮区。10月,中国人民泗县;翌年4月21日,恢复泗县建制,治大庄;5月迁治泗城,属皖北行署宿县地区。1952年,属安徽省宿县专区。1956年属蚌埠专区。1961年属宿县专区,沿续至今。

第二节 区域

泗县旧境东至老子山,交江苏省淮阴县界,西至虞姬墓,交本省灵璧县界,横长155公里;南至天井湖,交本省五河县界,北至湖山庄,交江苏省睢宁县界,直长140公里。东南至淮河,交盱眙县界,西北至渭桥,交睢宁、灵璧县界,斜长125公里;西南至马家集,交五河县界,东北至归仁集,交江苏省宿迁县界,斜长85公里。全县面积3975平方

公里。38年(1949)5月,马公店、上塘集以东划出,组建泗洪县。现行区域西起长沟乡许韩庄,交灵璧县界,东止黑塔区大魏乡朱庙,交泗洪县界,宽43.5公里;南从墩集区大路口乡小营庄,交五河县界,北到大庄区大庄乡许庙庄,交睢宁县界,长44.3公里;东南从墩集区霸王乡界牌张,交泗洪县界,西北至黄圩区曹场乡朱埝庄,交睢宁县界,约58公里;西南起草沟区大梁乡沈庄,交灵璧、五河县界,东北至山头区找沟乡的后蔡庄,交宿迁县界,约674公里。面积1787平方公里。区域基本呈长方形。

第三节 区划

清末,泗行州制,共辖72里122堡。

元年(1912)改县后,原州境未变,划为9个自治区。一区区公所驻泗城,二区驻双沟,三区驻芦圩,四区驻上塘集,五区驻半城,六区驻管公店,七区驻四山,八区驻青阳,九区驻草沟。20年划78镇,146乡。21年改为自卫区。22年,第五区境分为二,设第十区,区公所驻吕集。24年,全县并为5区,设区署。旧一区划出蟠龙镇、屏山镇、双庙、小王4联保归二区,其余和旧九区合并为一区,署泗城。旧二区划出周桥联保,其余和七区合并,加一区划出的4联保为二区,署许大庄。旧四区划出霸王、垫湖、马公镇3联保,其余和旧六区合并为三区,署双沟。旧八区划出识头、陈圩2联保,其余与旧四区划出的3联保、旧二区划出的1联保,合并为四区,署青阳。旧五、十两区合并,加旧八区划出的2联保为五区,署半城。全县共辖5区,83联保,2保,11甲,94901户。

30年和38年,泗县两次划属泗南、泗五灵凤、泗灵睢、泗宿4个边区县。

泗南县:30年6月成立,辖管镇、鲍集、峰山、上郑、魏营、墩集、石集、陈

圩、青阳、通海、洪泽11区和泗城市。

泗五灵凤县:30年6月成立,辖沱东、沱西、沱北、五北、沱南、浍北、濠城、淮北、浍南、路东、灵南、临淮12区和五河市。

泗灵睢县:31年春成立,辖马厂、大庄、官山、李集、泗北(屏山)、张楼、濉南、桃园、港河(泗西)、邱集10区和李集镇。

泗宿县:30年春成立,辖潘山、闸塘、归仁、刘圩、重岗、朱湖、汴河、苏圩、杨圩、金镇、杨集、凌城12区和宿迁市。

38年4月,泗县恢复原建制,设泗城市和屏山、长沟、沱东、墩集、黄圩、大庄、汴河7个区。10月刘圩区由泗宿县划属泗县,共辖8区。1950年撤泗城市,设中城、东关、西关3镇;其余区划未变。1952年增设城关区。1954年,中城、东关、西关3镇合并组建城关镇。

1956年,合并为5区1镇34乡:刘圩区辖汴河、马厂、黑塔、张店、赤山、潼南、林河、刘圩、四山9乡;墩集区辖草庙、大营、刘湖、霸王、墩集、胜利、樊集7乡;长沟区辖瓦韩、李渡、长沟、大安、草沟、丁湖6乡;城关区辖屏山、城西、城东、老山4乡;大庄区辖大庄、巩沟、曹场、小河、高集、张楼、杨集、瓦坊8乡。,

1957年春,撤区,全县划为汴河、马厂、黑塔、刘圩、四山、赤山、大营、墩集、草庙、长沟、瓦韩、大安、草沟、丁湖、城西、老山、屏山、王集、步伦、大庄、曹场、赵集、杨集23乡和城关1镇。秋,合并为汴河,马厂、黑塔、四山、赤山、大营、墩集、草庙、丁湖、草沟、大安、瓦韩、城西、老山、屏山、大庄、曹场、赵集、杨集19联社。

1958年秋,联社改为人民公社,设八一、赤山、动力、星星、黎明、东风、卫星、红旗、红光9个人民公社。

1959年,人民公社以所在地名命名,赤山改为刘圩,八一改为黑塔,星星改为丁湖,黎明改为草沟,东风改为城郊,卫星改为屏山,红旗改为大庄,动力改为墩集,红光改为黄圩。

1961年冬设区划社,设城郊、黑塔、刘圩、墩集、草沟、屏山、大庄、黄圩长沟、9区和城关1镇,辖38公社。

1969年撤区并社,原38公社并为红塔(即黑塔)、汴河、刘圩、赤山、东方红(即草庙)、墩集、城南、丁湖、草沟、瓦韩、红旗(三湾)、长沟、前李、屏山、徐贺、瓦坊、大庄、黄圩、赵集、樊集20公社,城关镇仍旧,辖269生产大队,3756生产队,105469户。

1980年再次设区划社,设10区48公社和城关镇。1983年,改公社为乡,并增设刘圩镇。到1985年,全县共辖10区,2镇和1个国营场站,l个场代队,461个村民委员会(其中有14个居民委员会),2783个村民小组(其中有13个居民小组),124252户。

泗县1985年概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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