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工程作业指导书
1、目的
对土方工程(土方开挖、土方回填)进行控制,使其符合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4层砖混和九层框架土方开挖及土方回填。
3、职责
工程部确定建筑物位置、场地的定位控制线及现场过程控制。 安质部负责现场安全及质量控制。
4、技术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5、资源配备
5.1、机械设备及工具配置见下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5.2、人员配备
每台班需司机2人,均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机械设备及工具名称 液压反铲挖掘机 自卸汽车 蛙式打夯机 手推车 翻斗车 平头铁锹 钢卷尺 单位 台 辆 台 辆 台 把 把 数 量 3 10 10 120 18 300 10 备 注 夯实 运土 运土 平整 检测 6、工艺操作步骤
土方开挖及回填由工程部进行现场技术负责,主管人员填写施工记录,待开挖及回填结束后将记录存档。
6.1土方开挖 6.1.1工艺流程
测量定位、放线→分段分层平均下挖→修边(坡)→基(槽)底整平→基(槽)底预留土层→基(槽)底找平。
6.1.2操作工艺
(1) 基坑开挖,应先进行测量定位,抄平放线,定出开挖宽度,按放线分块(段)分层挖土。根据地质和水文情况,采用四侧或两侧直立开挖或放破,以保证施工操作安全。
(2)在施工区域设置测量控制网,包括控制基线、轴线和水平基准点;做好轴线控制测量和校核。控制网应避开建筑物、土方机械操作及运输路线,并有保护标志。
(3)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合理确定开挖顺序、路线及开挖深度。然后分段分层开挖。
(4)采用挖土机开挖基坑(槽)时,应从上而下分层分段,按照坡度线向下开挖,严禁在高度超过3m或在不稳定土体之下作业,但每层的中心地段应比两边稍高一些,以防积水。
(5)在开挖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槽壁和边坡的状态。深度大于1.5m时,根据土质变化情况,应做好基坑(槽)或管沟的支撑准备,以防坍陷。
(6)在机械施工挖不到的土方,应配合人工随时进行挖掘,并用手推车把土运到机械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时用机械挖走。
(7)机械开挖基坑(槽)和管沟,应采取措施防止基坑超挖,可在设计标高以上暂留300mm一层不挖,经抄平后由人工清底挖出。
(8)在距槽底设计标高50cm槽帮处,抄出水平线,钉上小木撅,然后用人工将暂留土层挖走。同时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用小线或铅丝),检查距槽边尺寸,确定槽宽标准,以此修整槽边,最后清除槽底土方。
(9)开挖基坑(槽)的土方,在场地有条件堆放时,一定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方,应一次运走,避免二次搬运。
6.1.3土方开挖质量验收标准
序 检查项目 基坑基槽号 项目 管沟 (1) 标高 -50 主长度 +200 控(2) 1 宽度 -50 项目 (3) 边坡 一(1) 般2 项(2) 目 表面 平整 基底土性 20 土方开挖检验标准 允许偏差(mm) 挖方场地平整 检 查 地(路) 方 法 人 工 机 械 管沟 面基层 ±30 ±50 -50 -50 用水准仪检查 +300 +500 用经纬仪、线和+100 / -100 -150 尺量检查 观察或用坡度尺设计要求 检查 用2m靠尺和楔形20 50 20 20 塞尺检查 设计要求 观察或土样分析 6.2土方回填
本项目由现场主责人负责管理,工程部负责技术交底和技术监督,由试验员负责回填土的取样检测,质检员负责质量监督。
回填前应对基础等进行验收,其基础混凝土强度及砖基础砂浆强度应达到规定的要求,方可进行回填土。水电等需与土建配合,作好埋地线敷设。
填土之前应将槽底内的有机物、淤泥、浮土、建筑垃圾等清理干净,基坑内不得积水,土料应适当控制含水量,现场检验方法是:用手将土紧握成团,两指轻捏即碎为宜。如土料水份过多或不足时,应晒干或洒水润湿。施工前,应抄平做好水平标志(竹片水平桩)。
填土方案为:翻斗车运土,人工摊铺,用蛙式打夯机夯实,临近混凝土结构处人工用木夯配合夯实,严禁采用所谓的“水夯法”进行夯实。
6.2.1工艺流程
基础验收→基坑底部清理→检验土质→分层铺土→分层碾压夯打密实→检验密实度→修整找平→验收
6.2.2操作工艺
(1)填土前应将基坑(槽)底或地坪上的垃圾等杂物清理干净,并验收基底标高。 (2)检验土质。检验回填土料的种类、粒径,有无杂物,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土料的含水量是否在控制范围内;如含水量偏高,可采用翻松、晾晒或均匀掺入干土等措施;如遇填料含水量偏低,可采用预先洒水润湿等措施。
(3) 填土应分层铺摊。每层铺土的厚度应根据土质、密实度要求和机具性能确定。 (4)填土压实方法有三种(振动碾压、夯实法及振动压实法)本工程采用夯实法。
(5) 填方超出基底表面时,应保证边缘部位的压实质量。填土后,如设计不要求边坡修整,宜将填方边缘宽填0.5m;如设计要求边坡修平拍实,宽填可为0.2m。
(6)在机械施工不到的填土部位,应配合人工推土填充,用蛙式打夯机分层夯打密实。
(7)回填房心及管沟时,为防止管道中心线位移或损坏管道,应用人工现在管子两侧填土夯实,并应由管道两边同时进行,直至管顶0.5m以上,在不损坏管道的情况下方可采用蛙式打夯机夯实。
(8)填方完成后,表面应进行找平,高于规定高程的地方,及时进行铲平;低于规定高程的地方应补土夯实。
6.2.3土方回填质量检验标准
土方回填检验标准
序检查项目 项目 号 主(1) 标高 控1 项(2) 分层压实系数 目 会填料 一(1)般分层厚度及含2 (2) 项水量 目 (3) 表面平整度 允许偏差(mm) 场地平整 基坑基地(路) 管沟 槽管沟 人 工 机 械 面基层 -50 ±30 ±50 -50 -50 检 查 方 法 用水准仪检查 按规定方法 取样检查或直观鉴别 水准仪及抽样检查 20 20 靠尺或水准仪 设计要求 设计要求 设计要求 20 20 30 7、应注意质量问题及原因
7.1土方开挖应注意的问题
(1)基底超挖:开挖基坑(槽)管沟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不得私自处理。
(2)基底未保护: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遇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30cm土层不挖,待做基础时再挖。
(3)施工顺序不合理:应严格按施工顺序进行土方开挖施工,应注意宜先从低处开挖,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4)施工时必须了解土质和地下水位情况。
(5)开挖尺寸不足,边坡过陡:基坑(槽)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和坡度,除应
考虑结构尺寸要求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等所需的宽度。
(6)防止地下设施受损:使用机械挖掘,在开工前应检查公用地下设施(电缆、管线等)的位置。不容许挖掘机在还要保留的地下设施附近工作。剩余地段由人工挖掘来完成。
7.2土方回填应注意的问题
(1)填土方应分层填涂压实,最好采用同类土:如用不同类土时,应把透水性较大的土层置于透水性较小的土层下面,
(2)按要求测定土的干土质量密度:回填土每层都应测定夯实后的最大干土质量密度,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铺摊上层土;未达到设计要求的部位,应有处理方法和复验结果。
(3)基坑回填应分层对称:防止造成一侧压力,出现不平衡,破坏基础或构筑物。当填方位于倾斜的地面时,应先将斜坡改成阶梯状,然后分层填土以防填土滑坡。
(4)防止回填土下沉:应注意解决虚铺土超厚或冬期施工时有较大的冻土块,或夯实不够遍数,甚至漏夯;为此,应在施工中认真执行规范的有关规定,并要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回填土夯压不密实:应在夯压时对干土适当洒水加以润湿;如回填土太湿同样夯不密实呈“橡皮土”现象,这时应将“橡皮土”挖出,重新换好土再予夯压实。
(6)在地形、工程地质复杂地区内的填方,且对填方密实度要求较高时,应采取措施;以防填方土粒流失,造成不均匀下沉和坍塌等事故。
(7)填方应按设计要求预留沉降量,如设计无要求时,可根据工程性质、填方高度、填料种类、密实要求和地基情况等,与建设单位共同确定(沉降量一般不超过填方高度的3%)。
8、安全注意事项
(1)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2)新工人必须参加入场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基础开挖超过2m时,必须在边沿设两道护身栏杆,夜间加设红色标志。人员上下基坑应设坡道或爬梯;
(4)基坑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3m,不得对头挖土;
(5)挖掘土方应从上而下进行,不可掏空底脚,以免塌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6)机械施工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场地内。挖掘机工作回转半径内严禁站人或进行其他作业;
(7)挖掘机操作和汽车装土行驶必须听从现场指挥;所有车辆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开行路线行驶,防止撞车;
(8)夜间作业,机上及工作地点必须有充足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护栏;
(9)土方运输必须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不超载,避免运输中途遗散; (10)在填土夯实过程中,要随时注意边坡土的变化,对坑(槽)有松土掉落或塌方的危险时,应采取适当的支护措施;
(11)蛙式打夯机使用前应对各部进行认真检查,电机及接线头应有良好绝缘,夯土时应有两人操作,一人操纵机械,一人拉持电缆,操作人员应穿绝缘胶鞋、戴绝缘手套。操作时,夯机前进方向严禁站人,多台机同时作业,应相距5m以上。停用或停电时应切断电源;
9、质量记录
(1)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3)地基钎探记录; (4) 地基隐蔽验收记录; (5)回填土的试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