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协议书
甲方:和硕县新润通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 沈金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和硕县新润通矿业有限公司厂房、办公室、门卫室、厂区大门工程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现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和硕县新润通矿业有限公司厂房、办公室、门卫室、厂区大门工程
2、工程地点:和硕县工业园区
二、工程范围及内容:
工程量:
1、65断桥隔热门:规格:2*2.23米。共4个每个4.46平方。合计:17.84平方。单价:900元每平方。共计::16056元。
2、2.3*2.4米门。数量:1个*5.52平方。单价:850元每平方。共计:4692元。
3、办公室防风门:高2.8米、宽2米、长3米。共计:26平方。单价:750元每平方。共计:21000元。
4、办公室钢木门:共12套。850元每套。共计:10200元。
5、吸塑字:1.2*1.2共5个。共计:7.2平方。450元每平方。共计;3240元。 6、钛金字:共7个。300元每个。共计:2100元。 7、电动门:长25米。1200元每米。共计:30000元。 8、机头:1个。共计:3500元。
9、干挂大理石:共计:140平方。300元每平方。共计:42000元。
承包形式:施工总承包
三、工期:
3、合同总工期为 30 工作日。期间如遇连续大雨等无法抗拒的特殊天气,经甲方和监理签字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四、质量标准采用行业标准验收。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价款结算采用下列方式:
1、采用一次性包死总价的固定价格方式,总价为132788元,如今后涉及工程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实结算。若变更增加工程量在5%以内,双方不再签订补充协议,若变更增加工程量超过5%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
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时预付总工程款的30%。工程全部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除留5%质保金。开据全部工程款后,余款付清。
八、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标准,并按现行国家验收规范执行。质量保证期 年,如工程内容涉及主体结构的,应终身质保。
2、乙方所有进场人员未经甲方认可不得任意调换,若确实需更换,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否则,乙方任意调换人员达30%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3、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按规范进行,所有工程资料须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随时供有关部门及人员查阅,不合格资料及时修正。
4、分项工序验收,以及隐蔽工程验收,必须经甲方及监理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九、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如有违反,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如延误工期,每超过一天,每天按1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出现质量问题,以及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乙方除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甲方可视具体情况,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1%-10%承担违约金。
十四、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章 后生效。
2、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3、本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人民裁决。
4、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