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五年工作总结
一、把关心群众疾苦做为第一责任,加大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力度
一是农村社会救助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1、农村低保工作顺利开展
10月24日,我市正式出台了《九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九府办发[XX]26号),XX年保障标准确定为625元,补差标准分为120元、180元、240元三个档次,平均不低于180元,全市共落实农村低保对象8868户,19835人,发放保障金360万元。
目前,我市已召开了全市农村低保工作会议,对有关精神进行了贯彻落实,对低保工作的开展进行了部署,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学习。各乡镇、事处正在进行调查,填写相关表格。预计11月中旬可完成审批和低保证发放工作。
2、贫困家庭救助工作全面落实
XX年4月1日,我市正式出台了《九台市农村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九府发[XX]10号)。
XX年共筹集医疗救助资金100.6万元。其中,农业人口每人1元的转移支付资金62.6万元,上级补助31万元,捐赠款中提取7万元。我市按照省里文件精神,在市财政局设立了救助资金专户,由民政局负责审批后,市财政直接将救助资金拨付农行,救助对象持存折直接到农行领取。
到目前为止,已救助各类人员187人,发放救助金29.3万元。 3、灾后重建扎实有效
按照省厅关于对倒房恢复重建实施项目管理的要求,我局制定了《九台市洪涝灾害恢复重建规划方案》,成立了工作组织,并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了落实。
今年我市受灾严重,全市因灾倒塌房屋723户、1633间,损坏房屋3794户、9485间,我市已将省厅下拨的恢复重建资金全部下拨。已列入今年重建规划的723户全部得到恢复重建,损坏房屋也全部得
到了维修。
4、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扎实起步
根据长春市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改造工作会议的精神,九台市于XX年4月15日制定了《九台市敬老院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对全市敬老院建设进行了重新规划。
XX年共有8所敬老院进行了改造,占全市敬老院总数的40%,改造面积10985平方米,总投资905万元,现已完工,入冬前可交付使用的有7所,其中社会福利服务中心3所。
二是城市救助进一步健全完善
1、城市医疗救助工作纳入日程,逐步展开。出台了《九台市实施城市医疗救助制度暂行办法》,对全部低保对象实行商业保险,市已经签署了1:1比例地方配套资金的意见。目前配套资金已经到位,正在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在此基础上,同时把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所担的八种大病纳入到保险范围,现已经同人保公司达成了协议。
2、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全面完成。全市现有低保对象14729户、33206人,已发放低保金17,493,994元,人均52元。经过认真细致的准备,已经与财政局、信用联合社联合签发了《九台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社会化发放实施方案》,明确了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从8月份开始,对低保资金发放全部实现了银行社会化发放。
3、在低保信息化建设上,几年来我们投入25万余元,为低保办公室、两个和30个社区分别配备了专门的微机、复印设备、档案专柜等,实现了所有低保对象资料管理微机化、档案健全规范化。
二、把满足群众需要做为第一重点,完善城乡基层建设体系 1、社区功能进一步发挥。省里召开会议后,我们于6月30日召开了社区建设专题会议,部署了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经过一年来的协调、发展和落实,使全市社区建设进一步规范,功能进一步发挥。一是完善了社区管理,制定了社区规划;二是突出为民服务功能,安置了5343名下岗职工,为3865名下岗职工办理了再就业优惠证,为42名下岗职工办理了小额贷款84万元;三是以街道为中心,以社区为骨干,成立了20支治安联防队;四是满足社区居民求知、求乐、求健康
的需求,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五是建立党员联络站,健全各项党建制度,发挥党组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