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
高级经济师的评审条件主要体现在学历、资历和政治素质两大方面。学历、资历方面需要满足博士研究生学历,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等等。
高级经济师评审学历、资历要求 1、博士研究生学历,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5、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获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管理奖项。 高级经济师评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2、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3、伪造学历、资历,剌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高级经济师(Senior Economist)是我国职称之一。高级经济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凡申请参加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通过全省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师资格业务考试。高级经济师实行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相分离。具备博士学位,或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人员,达到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副高级或部分正副高级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