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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间外出未请假如何处理?

来源:刀刀网

在缓刑期间,如果想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就需要向考察机关报告,并得到批准。否则,缓刑将会被撤销,同时需要执行原判的刑罚。不过,缓刑到外地住宾馆不会被查,但离开三日以上须经司法局的社区矫正领导机关审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法律、行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法律分析

按照法律规定,在缓刑期间,如果想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就需要向考察机关报告,并得到批准。如果违反此规定且情节严重的话,缓刑将会被撤销,同时需要执行原判的刑罚。

要注意,只有情节严重的才会撤销缓刑。如果去外地之前没请假的话,最好是回来后尽快向考察机关报告,说明情况,这样就不构成情节严重了。

一、缓刑到外地住宾馆是否会被查

缓刑到外地住宾馆不会被查。被不被查与是不是缓刑没有关系。缓刑期间的行动是受严格的,一般不允许服刑人员离开居住地,离开3日之内须经司法所批准,离开三日以上须经司法局的社区矫正领导机关审批。如果住店遇到检查凭请假审批手续正常说明即可。缓刑期间原则不允许离开所在地,并定期向报道。擅自出去是会接受调查。但非要去外地,可到当地备案。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结语

缓刑期间外出住宾馆不会被查,但需遵守相关规定并定期向报道。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遵守法律、行规,服从监督,并按照考察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法律依据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

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十四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

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

经批准变更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法律文书和矫正档案移交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有关法律文书应当抄送现居住地及新居住地县级人民和机关。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收到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到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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