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夫妻十年以上财产离婚怎么办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3、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4、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三、离婚后的财产处理
1、双方协商决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二款: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债务清偿
1、个人债务的情形
(1)婚前所负债务;
(2)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以供养没有抚养义务之人;
(3)约定分别财产制并且债权人知道的情形下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
(4) 婚后所负但与债权人明确约定为个人所负债务。
个人债务由个人的财产予以清偿。
2、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
(1) 婚后所负债务,且不属于上述作为个人债务的情形;
(2)婚前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
原为夫妻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判决。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