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没有持证。持证通常是配备公务用时由门或者省级机关发给公务用持证件。配购猎、麻醉注射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配购支后30日内向核发民用支配购证件的机关申请领取民用支持证件。在我国,机关、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人民,人民的司法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的缉私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责时确有必要使用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持人员和持单位,必须向所在地县、市申领持证。经县、市审核,发给持证。
持人员携带支外出,必须随身携带持证备查。因公携带公用支到本县、市以外地区的,必须向所在地县、市申领持通行证。第十七条 持单位和持人员不准私自将支、弹药赠送、转借他人。持单位撤销或持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当将支交还发单位,并将持证交回原发证机关注销。
持有猎的人,迁离原住地县、市时,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缴销持证,换领携运证。到达目的地后,凭携运证向当地机关办理新的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