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不给开发,要商品要提价的做法是否违法??违法。消费者购买了商品/服务,商家不给开,不符合规定,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的决定》第十九条规定,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消费者要主动索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商家拒绝开,可以直接通过法定维权渠道维护合法权益:拨打12366投诉举报或者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投诉举报,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