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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请求机关撤销违章处罚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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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核实的,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核实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消除:

(1)警车、消防救援车辆、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期间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

(2)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提供报案记录证明机动车被盗抢期间、机动车号牌被他人冒用期间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

(3)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证据证明机动车因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违法行为;

(4)已经在现场被交通处理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

(5)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违法行为;

(6)作为处理依据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不能清晰、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的;

(7)经比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照片、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登记的机动车信息,确认记录的机动车号牌信息错误的;

(8)其他应当消除的情形。

2、原则上交通违章申诉的时间不会超过60天,但在司法实践中,也有可能当时就会告知当事人申诉的结论,比如通过调取监控发现驾驶员确实是为了避让救护车才闯红灯的,一般三天之内就会消除违法记录。

一、驾驶员在外地违停怎么处理

在外地违停,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管辖权。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条交通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

第五条违法行为人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动车登记地或者其他任意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人在违法行为发生地以外的地方(以下简称处理地)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的,处理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协助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违法事实、代为送达法律文书、代为履行处罚告知程序,由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发生地标准作出处罚决定。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或者违法行为处理窗口向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处理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当事人申请后当日,通过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通知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五日内予以审查,异议成立的,予以消除;异议不成立的,告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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