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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开者,最高可处以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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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教授表示,私用物品开办公用品,多半是为了报销,有些人是假公济私、巧立名目挪用请客送礼;有些人是放着备用,等待适当时机捞一笔;有些人是用于补报以前的旧账。商场应顾客要求随意填写品名有损行业诚信,属不正当竞争行为。

广州市国税局征收管理处表示,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具一方要按的编号、内容事实等逐项填写清楚,如果商场不如实填写内容,出现买内衣都能开办公用品的情况,显然是违法的。取得的一方如果要求商场变更品名和金额也是不对的。这种不能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拒收。对于不如实填写内容的单位,税务部门将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者将视情节轻重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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