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刀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工伤分级的规定什么?

工伤分级的规定什么?

来源:刀刀网

法律分析:工伤分级的规定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和自理障碍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残疾等级,最重的是一级,最轻的是十级。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多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gamedaodao.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