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纠纷需提供证据,包括就医资料、费用清单、误工证明、伤残鉴定书。《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若患者无法提供与损害有因果关系的证据,可申请医疗损害鉴定。
法律分析
医疗事故纠纷需要收集的证据有:
1、就诊病历、检验单、化验单、医学影像等就医资料;
2、医疗费用等相关费用清单;
3、受害人的误工证明、收入证明;
4、如造成伤残,需要有司法鉴定书。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应予准许。
拓展延伸
医疗事故纠纷调查中常见的证据收集方法
医疗事故纠纷调查中,收集有效证据是确保案件公正、客观解决的关键步骤。常见的证据收集方法包括:1.医疗记录:包括病历、检查报告、手术记录等,能反映患者病情、治疗过程等重要信息。2.专家鉴定:聘请医学专家进行鉴定,提供专业意见和证词。3.证人证言:收集医生、护士、患者家属等的证言,了解事件发生过程。4.物证:如医疗器械、药物、病理标本等,能提供直接证据。5.相关法规和文件:收集与医疗事故纠纷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等,作为依据。6.调查报告:收集调查人员的调查报告,包括事故发生经过、责任认定等。综上所述,通过以上常见的证据收集方法,可以全面、准确地了解医疗事故纠纷的情况,为案件的处理提供有力支持。
结语
医疗事故纠纷的证据收集至关重要。包括就医资料、相关费用清单、误工证明、司法鉴定书等。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患者无法提供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因果关系的证据时,可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在医疗事故纠纷调查中,还可采用医疗记录、专家鉴定、证人证言、物证、相关法规和文件以及调查报告等方法。通过全面、准确的证据收集,有助于公正、客观地解决医疗事故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患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
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应予准许。
医疗机构主张不承担责任的,应当就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等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证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