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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地报批前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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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地报批前程序是:

1.征地告知,以征地告知书的形式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2.征地调查确认,据实填写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

3.组织征地听证,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组织听证。

一、土地征收主体是谁?

征收土地的主体是国家,由当地部门在具体实施。土地征收工作程序分为征地报批前工作程序、征地报批材料组卷和征地批准后组织实施程序三个阶段。

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制作征地告知书并公告,将拟征土地的用途和位置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二、征地需要什么手续

征地需要的手续有: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见,并组织听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

三、征地补偿标准的新成规定是怎样的

新型征地补偿标准是:1.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它费用。3.征收土地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4.征地补偿费中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保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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