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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外包装必须要有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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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要有的信息如下:

1、商标

商标它涉及很多的领域,商标的特点是由它的功能形式决定的。他要将丰富的信息以更简洁更概括的形式,在比较小的空间里表现出来。

2、图形

包装装潢的图形主要是指产品的形象和他一些装饰的形象的图形,作为设计的语言,就是要把他的内外的构成因素体现出来,非常关键的是对图形的定位。

3、色彩

包装设计中色彩占有比较重要的位置,色彩是突出产品的重要的一个因素。包装色彩的运用,使整个画面设计的构图构思紧密联系着的。

4、文字

文字是表达思想,交流感情和表达某个信息的符号,包装上的品名、说明文字、广告,还有生产厂家等反映了包装的本质内容。

还有,总体说来产品包装上要包含生产日期,条形码,规格参数,保质期,成分,贮藏条件,批准文号,厂商,产品名称,产品批号等。

要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要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七条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第二十易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储运中不能倒置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质量必须符合相应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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