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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降价时的法律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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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在房屋买卖中,当房屋降价时,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可以选择退回部分定金,也可以按照新价格减少房屋价款。如果降价后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但如果是因为卖方故意降价导致买方损失,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卖方在合同成立之前降低物品价格的,买方掌握证据证明该价格优惠部分的价值高于该物品损失的价值,可以要求减少价款;如果卖方故意损害买方的利益,买方要求赔偿损失的,可以得到补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四十条 物权的取得、变更、转让或者消灭,应当依据法律规定的形式和手续进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五条 买受人对买受的动产享有拥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物权。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在降价时应当尊重合同约定,如若违约应当依据法律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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