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1.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1.76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 2.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 4.4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 集体建设用地 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