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可能判处轻刑或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以及患有严重疾病或怀孕哺乳的妇女可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取保候审的申请由机关、或受理,并由机关执行。
法律分析
一、对哪些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1、人民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2、法律依据:《人民刑事诉讼规则》第八十六条
二、取保候审手续流程
取保候审的手续:
(1)申请。申请主体: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受理。侦查阶段受理机关为机关,自侦案件(如贪污受贿案)侦查阶段受理机关为;审查起诉阶段受理机关为;审判阶段受理机关为人民。
(3)审查。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4)执行。不论决定机关是机关、还是决定取保候审的,一律由机关执行。
拓展延伸
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对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
在刑事诉讼中,对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的情况有以下几种。首先,嫌疑人在案件中的犯罪行为较轻,社会危害性相对较低,不需要羁押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对其进行取保候审。其次,嫌疑人有固定的居住地、工作单位或者其他确保其不会逃避侦查和审判的担保措施,也可以成为取保候审的条件。此外,如果嫌疑人年老体弱、患有严重疾病,无法继续羁押的情况下,也可以考虑取保候审。最后,如果嫌疑人对案件有重要的供述或者提供了重要的证据,对案件侦查和审判有重大帮助,也可以考虑对其进行取保候审。总之,在评估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逃避侦查和审判的可能性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后,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对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
结语
根据《人民刑事诉讼规则》第八十六条,在刑事诉讼中对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时,需考虑犯罪行为的轻重、社会危害性、个人情况等因素。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适用附加刑的情形,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以及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但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等。在取保候审的手续流程中,申请应采用书面形式,审查机关应在7日内作出答复,执行机关一律由机关负责。综上所述,在评估嫌疑人的情况后,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 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机关、人民、人民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