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刀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刀刀网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

(二)有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三)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四)有符合《律师法》和法律规定的律师;

(五)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六)有符合法律规定数额的资产。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律师事务所的名称、章程;

(三)律师的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书;

(四)住所证明;

(五)资产证明。

相关法律规定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二)有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资产。(三)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四)有符合《律师法》和法律规定的律师;(五)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六)有符合法律规定数额的资产。

律师事务所设立需要什么条件

2008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律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设立条件具体如下:(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四)有符合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的条件是,律所成立三年以上并具有二十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设立分所,须经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申请设立分所的,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合伙律师事务所对其分所的债务承担责任。风险提示:设立分所的流程:1、申请,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资料;2、审查,司法行政部门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部门。3、审核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部门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设立的决定。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的条件是,律所成立三年以上并具有二十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设立分所,须经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申请设立分所的,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合伙律师事务所对其分所的债务承担责任。

设立分所的流程:

1、申请,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资料;

2、审查,司法行政部门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部门。

3、审核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部门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设立的决定。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相关法律规定

《律师法》第十九条,成立三年以上并具有二十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设立分所,须经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申请设立分所的,依照本法第十规定的程序办理。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该内容由 巩瑞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gamedaodao.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