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刀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徇私舞弊行为是否被认为是职务犯罪中的“软肋”?

徇私舞弊行为是否被认为是职务犯罪中的“软肋”?

来源:刀刀网

法律分析:徇私舞弊行为是职务犯罪中的一种,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一些难点和“软肋”。

法律依据:

1.《刑法》第38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受贿、单位受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公司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获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38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3.《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职务侵占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共财物的,属于职务侵占罪。”

4.《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挪用罪、单位行贿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挪用或者其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38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综上所述,徇私舞弊行为虽然存在司法实践中的难点和“软肋”,但仍然构成职务犯罪的一种,应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惩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gamedaodao.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