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公司强制清算,启动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职权,包括清理财产、通知债权人、处理未了结的业务、清缴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
法律分析
一、债权人能否直接申请公司强制清算
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清算,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否则债权人可以向提出申请,启动清算程序。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二、清算组可以行使什么职权
根据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可以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也可以代表公司进行民事诉讼活动。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债权人可申请公司强制清算,公司应在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否则债权人可向申请启动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可清理债权债务、处理未了结业务,并代表公司进行民事诉讼活动。清算组还需清缴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等。根据《公司法》规定,清算组拥有上述职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十九条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三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五节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