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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不抵债破产怎么赔偿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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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不抵债破产的,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算,用破产财产赔偿员工。

一、清算的中止与终止是什么意思

清算的中止指的是在清算过程中,发现公司资产资不抵债,向人民申请破产等情形导致的程序中断。终止指的是清算程序已经按照法律规定完成并办理了注销登记。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第一百八十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有什么区别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

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清算程序不同:

解散清算按《公司法》规定程序进行,具有很大任意性,可以公司自行清算,也可以在公司无法自行清算时由债权人或股东向提请强制清算;破产清算要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行,具有很强的强制性。

3、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

解散清算可以由公司股东为清算人,在需要强制清算时才由依法指定清算组成员;破产清算只能由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从破产管理人员名单中以法定程序(摇号)和方法选任。

4、债权人的作用不同:

在公司解散清算中,债权人的地位被动,清算程序由清算组掌握;在破产清算中,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参与破产清算程序,决定公司清算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决定破产财产的分配处理方案等。

三、企业破产的流程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企业破产按照以下流程处理:1、向申请破产清算;2、裁定受理;3、指定破产管理人以及进行债权确认;4、召开债权人会议;5、宣告企业破产;6、进行财产清算;7、裁定终结破产程序;8、企业进行注销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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