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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刑罚和有期徒刑的区别

来源:刀刀网

法律主观:

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区别有:

1、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期限不同,有期徒刑一般为十五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无期徒刑剥夺犯罪分子自由的期限是终身的,从理论上说为终身监禁;

2、刑罚的轻重不同;

3、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能否折抵刑期不同。

《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客观:

《刑法》

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刑法》

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刑法》

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

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刑法》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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