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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风险借贷

来源:刀刀网

1、对于他人提出的借贷要求,出借人务必首先考虑对方的信用程度和偿还能力,选择那些有还款保证或来源且信誉良好的人。同时要问明对方的借贷用途,千万不能将钱借给从事非法经营或活动的人。

2、对于借贷人来说,不要超能力举债。而对于贷款人,如果是利用借贷进行投资的,借贷的数额要以借贷人的信誉、所借贷项的用途及其盈利前景来定。

3、民间借贷期限不能无。要认真权衡收益与风险。若是该笔借贷利率较高,且长期限对于借贷收回的影响不是很大,就可将借贷期限定得长一些。反之,则要选择短期限。

4、民间借贷还要考虑什么人给借贷人提供担保,是否有信誉,是否有代偿能力。如果借贷人有财产作抵押或质押,这样是最安全的措施,但要到有关部门进行法律登记。这样才能有保证。

一、如何合理规避民间借贷的风险

1.让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有两类,一是担保人,二是物的担保。

2.询问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因为法律规定,借款用途要正当,借贷关系要合法,否则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3.提前还款要说清,支付利息要约定,利率高低要有度。

4.要了解清楚对方的信誉以及还款能力。

二、如何合理规避民间借贷的风险?

规避民间借贷风险的方法如下:

1.让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有两类,一是担保人,二是物的担保。

2.询问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因为法律规定,借款用途要正当,借贷关系要合法,否则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3.提前还款要说清,支付利息要约定,利率高低要有度。

4.要了解清楚对方的信誉以及还款能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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