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经济合同的基本内容
1、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国籍、主营业所或住所;
2、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
3、合同的类型和合同标的种类、范围;
4、合同标的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规格、数量;
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6、价格条件、支付金额、支付方式和各种附带的费用;
7、合同能否转让或者合同转让的条件;
8、违反合同的赔偿和其他责任;
9、合同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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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涉外经济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涉外经济合同的基本内容有:1、合同当事人的国籍、主营业所或住所;2、合同标的及其数量、质量;3、价款及支付方式和期限;4、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5、违约责任等当事人约定的内容。
涉外经济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涉外经济合同的基本内容1、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国籍、主营业所或住所;2、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3、合同的类型和合同标的种类、范围;4、合同标的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规格、数量; 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6、价格条件、支付金额、支付方式和各种附带的费用;7、合同能否转让或者合同转让的条件;8、违反合同的赔偿和其他责任;9、合同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法;10、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
避免涉外经济合同纠纷必须注意的几点有哪些
1、订立合同,应当依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2、订立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不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3、合同应当视需要约定当事人对履行标的承担风险的界限;必要时应当约定对标的保险范围。4、对于需要较长期间连续履行的合同,当事人应当约定合同的有效期限,并可以约定延长合同期限和提前终止合同的条件。
涉外合同的主要情形有哪些
涉外合同的涉外因素一般包括下列三种情况:
(一)合同的主体(即当事人)至少一方是外国人(含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下同);
(二)合同的客体位于本国境外或者超过本国国境;
(三)合同的某种法律事实发生于境外(如合同成立或者履行均发生于国外时,虽然合同的当事人均为本国人,仍被视为涉外因素的合同)。
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合同双方当事人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条款;合同标的、标的物数量、标的物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等条款;合同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法律规定的其他内容等。 该内容由 许乃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