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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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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的情形如下:

1、以被继承人的名义制造假遗嘱。

2、改变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内容。

3、继承人或者其他人采取各种方式将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毁灭。

一、继承权丧失的事由有什么

继承权丧失的事由有: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

二、请问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什么不享受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与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5、以欺诈和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与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

三、哪些情况导致继承权丧失

下列情形会导致继承权的丧失: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4、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情形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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