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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抓人一定要带回立案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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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抓人一定要带回立案地。如果案件由外地的机关立案,犯罪嫌疑人被抓住后在本地讯问的,只是按程序进行初次讯问,之后仍会被办案机关带回外地的看守所关押,并由外地机关负责进一步侦查。拘留,是指扣留,拘禁。一般分为三种,分别是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以及民事拘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三条

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第八十二条

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什么情况下可以立案追诉

1、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2、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五亩以上的;

3、非法占用其他林地十亩以上的;

4、非法占用其他农用地数量较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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