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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了怎么办

来源:刀刀网

法律分析:可以补的,带上当事人身份证和相关起诉书和判决书,到财务部门复印存根,并加盖财务章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负责全国管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统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管理工作。财政、审计、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管理工作。

第五条 的种类、联次、内容及使用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第六条 对违反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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