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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关于开除员工赔偿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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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形之一出现时,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无法从事原工作,也无法适应由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等。而劳动者请事假则不构成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但用人单位对理由不充分的请假可以不予批准。另外,用人单位在工伤前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如果在以下情形中之一出现,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无法从事原工作,也无法适应由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等。

一、劳动者请事假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请事假,应当有正当理由,无论请多长时间,均不构成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但用人单位对理由不充分的请假,可以不予批准。事假期间,可以不发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工伤前单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吗

不可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拓展延伸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受工伤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支付经济补偿的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条规定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结语

如果在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且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无法从事原工作且无法适应其他安排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者请事假则不构成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但用人单位对理由不充分的请假可以不予批准。事假期间,可以不发工资。另外,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解除工伤前单位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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