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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贷款不还能否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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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贷款还不上,股东是否有连带偿还责任,具体如下:

(1)如果股东已经按股东协议全部出资全部出资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2)如果企业是合伙制,那股东就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股东合作欠钱不还了怎么办

股东合作欠钱不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协商处理;

2、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3、向起诉。

一、合伙人制和股份制有什么区别

1、定义不同

2、当事人承担的责任不同

合伙制企业中,每一个合伙人都对合伙企业的全部外债承担连带、无限责任。股份制企业一般指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在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利润分配方式不同。

合伙制企业中,合伙人按契约进行分配,契约由合伙人在成立合伙组织前协商订立,可以平均分配利润,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利润。股份制企业的利润分配严格按照股权进行,股权越多,分配利润越多。

4、加入与退出的规定不同。

合伙制企业是根据合伙人之间的协议约建立的,合伙人退出或新合伙人加入时,必须取得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并重新签定协议。股份制企业的股东不能退股,但可以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其他人

5、参加的人承担的责任不同。

合伙制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股份制企业一经设立,即取得法人资格,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二、隐名股东的责任

(一)在公司合法有效成立的情况下

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其他股东及公司之间

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公司内部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事实,隐名股东在事实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收益,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任。若双方未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且实际出资人也未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显名股东实际行使和操纵因隐名股东出资带来的股东受益,公司其他股东对隐名股东的股东受益存在事实不知情。这时,双方之间关系名为隐名股东实为投资借款,不应认定为隐名投资关系,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

2、隐名股东与第三人之间

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在公司未依法成立的情况下

因未达到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金等情形致使公司未依法成立,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实际出资人更谈不上股东资格认定,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及其他股东的关系,则如同合伙关系,企业开办者(包括实际出资人和挂名出资人)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挂名股东(显名股东)若承担了连带责任,有权向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追偿。

隐名股东的股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对于显名股东也是可以因此而购买,如果是双方进行转让那么就需要双方协商好私下签订好协议,从而显名股东就可以真正的意义上成为公司的实际出资人,这样也是属于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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