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还有机会减刑吗
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二年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
二、减刑的限度条件
减刑的限度,是指犯罪分子经过减刑以后,应当实际执行的最低刑期。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的规定,减刑的限度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人民依照刑法典第50条第2款规定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
2014年2月委发布《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的意见》规定,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性质组织犯罪,这三类罪犯判死缓入狱后,减刑后的最低刑期将比原来延长5年,最低不少于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