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变更合同的情形有三种:
1、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
2、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一、情势变更和不可抗力
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的区别:1、适用范围不同:不可抗力为法定免责事由,适用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情势变更仅在具有合同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过程中,适用免除合同责任。2、造成的后果不同:有些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是绝对不能克服的;情势变更可以相对克服,只是这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不利于债务人。3、免责程度不同: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一方当事人当然免于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在发生情势变更的情况下,即使或仲裁机构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并不当然免除该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二、疫情工程索赔
相关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及有关部门为防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而采取行政措施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由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致使合同当事人根本不能履行的,按不可抗力规定处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并未导致合同履行不能,不按不可抗力规定处理,但造成实质性影响的,按情势变更公平处理为宜。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新签订的合同因疫情不能履行的,不按不可抗力规定处理。
三、撤销之诉和无效之诉的区别
1、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合同无效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
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中,是撤销权人决定是否变更、撤销合同,其他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干预合同无效中,人民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
3、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并非当然无效,其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合同无效是当然无效、自始无效,且不能变更。
4、对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超过行使期限,合同有效,不得行使撤销权合同无效,则不存在期限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