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亲属享有法定继承权,遗产按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优先,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次之。继承人间地位平等,遗产平均分配。其他亲属只有在前述亲属不存在时才享有继承权。继承人有故意杀害、争夺遗产杀害、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等情形将丧失继承权。被继承人可立遗嘱将遗产继承给其他旁系亲属。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顺序明确,继承人享有法定继承权。
法律分析
一、哪些亲属可以继承遗产?
法律规定其遗产分配顺序,只有近亲属之间才享有继承权,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有遗嘱或者百遗赠扶养协议的,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内容继承财产。没有上述的,按法定继承。
二、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死者生前没有立任何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法律规定其遗产分配顺序,只有近亲属之间才享有继承权,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但这些人继承遗产是有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是法律规定的专优先继承人,他们之间的地位完全平等,遗产将在他们之间平均分配;其他有继承权的近亲属,只有在这三类亲属都已经不存在的前提下,才享有遗产继承权。
三、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会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属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其他亲属不享有法定继承权。被继承人可以立遗嘱将遗产继承给其他旁系亲属。
结语
遗产继承涉及到近亲属的权益和顺序,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只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才享有继承权。遗产继承按照顺序进行,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人之间享有平等的地位,遗产将在他们之间平均分配。其他亲属只有在前述亲属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才享有继承权。被继承人可以通过立遗嘱将遗产继承给其他旁系亲属。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若存在故意杀害、争夺遗产而杀害他人、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等情形,也会丧失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