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去学校或当地教育部门投诉,比如教委、教育局或是教体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教师由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五条 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七条 义务教育实行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为主管理的。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