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对死刑犯采用决的方式来执行死刑的,由人民的司法(法警)来执行的;如果人民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以交给武装()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应当通知罪犯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