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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没满一岁给谁?

来源:刀刀网

律师分析:

不满两周岁的孩子一般跟随母亲一方生活。因此,孩子不满一岁的情况下,父母双方离婚的,通常孩子应当跟随母亲生活,除非母亲患有重病不适合与孩子共同生活,或者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有其他客观情况导致子女无法与母亲共同生活。如果父母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孩子跟随父亲生活,父母双方应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执行。签订离婚协议约定抚养权归父亲,父母双方离婚后,如果母亲发现父亲不尽抚养义务,孩子跟随父亲生活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则母亲有权向人民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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